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84A/2022-040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3-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局长刘继慧解读《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16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

《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011实施,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企业生产用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供水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调整供用水关系的发展需要,亟需修订。同时,出台城市供水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省对市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的重要内容,能够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起草了《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二、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

办法》出台,主要目的是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证供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供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用水管理、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二次供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共七章51条。一是明确了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设施维护的标准要求、范围及责任。二是明确了城市供用水管理、二次供水管理中各主体的责任、义务等。三是明确了供水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等相关内容

四、办法》的主要创新点

一是突出了城市供用水管理。针对城市供水用户和城市供水企业在水费缴纳、水表计量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在水质监管方面的责任,建立了城市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新增了二次供水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不规范、管理体制不理顺、运行维护经费未落实、清洗消毒不及时等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及解决措施,下步相关工作将逐步改造移交至城市供水企业统一管理、运行和维护。

三是细化了供水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相关内容。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监督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保护措施,同时对节水措施实施、制度执行、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政策联系人:马科长 0537—2609986

政策原文:济政字〔2021〕8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