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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3-17 08:41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6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9场),解读《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山东网记者《办法》出台后,是如何做好贯彻落实的?

闫新元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主任):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利用好“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契机,将宣传深入到企业、机关、学校和社区,不断增强群众节约用水意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鼓励公众参与,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城市供水企业不断优化供水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让群众满意。

全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系统性民生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供水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科学调度供水,严把水质检测关,加强供水设施巡检力度和频次,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进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向城市供水企业移交,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

不断强化城市节水管理。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大再生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社区建设活动,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严格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济宁日报记者我市城市供水管理的下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马冲市城乡水务局供排水科科长):主要有三个重点:

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障。我市城市供水水源大部分为地下水,为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障,市城乡水务局积极调引黄河水,充分利用南四湖地表水和当地水库水,目前,正在推进引黄西线工程、长江和运河两座地表水厂建设,其中长江地表水厂已于2021年8月正式供水,运河地表水厂和引黄西线工程正在全力建设中,今年年底前建成运行,两座地表水厂供水能力均为10万吨每日,工程完成后,城区供水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城市供水水源不足、夏季用水高峰期水压低等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保障。牢牢把握水质达标这一底线,加强供水水质检测,每半年委托第三方对城市水厂出厂水、二次供水进行一次抽样检测,筑牢城市供水安全“底线”。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建立水质自检制度,完善水厂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每天进行一次水质9项指标检测,每月进行一次水质常规42项指标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106项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及时在城市供水企业官方网站、营业大厅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做好城市供水应急保障。修订《济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据供水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建立分层分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体系。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保证服务热线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全程受理服务。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保障供水管道、水表、水厂等供水设施的应急抢修工作。加强对极端天气及各种险情的预警预测,早准备,早防范,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城市供水平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