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老年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10:07 信息来源:济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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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老年人食堂

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和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现将《济宁市2022年老年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民政局          

2022年 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2022年老年人食堂建设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济政字〔2021〕87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落实好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现制定老年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建设“康养高地”为目标,坚持便捷化布局、亲情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广泛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老年人食堂建设和运营,2022年,全市建设改造100处老年人食堂,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打造“儒乡圣地·孝养济宁”品牌。

二、建设模式

老年人食堂突出公益属性,兼顾微利,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属性和老年人结构、数量建设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老年人食堂,在模式上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独立建设型。有条件的社区(村)和有意愿的组织及个人,按照老年人食堂建设和服务标准要求,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造进行独立建设运营。二是功能拓展型。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引导社区居委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投入经营机制。三是社会合作型。设施资源紧张的社区,与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合作,进行改造提升,利用社会资源建设运营老年人食堂。

三、工作标准

(一)老年人食堂选址标准。综合考虑社区(村)老年人数量、结构、需求、便利性及可持续等因素,合理进行布点。选址应在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相对集中、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多层或高层建筑尽量选取一层或低层,配置的无障碍设施要适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需要。

(二)老年人食堂建设标准。食堂用房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70平方米,设置老年人选餐、就餐区,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厨具等餐饮设备和暖气、空调等设施设备,装修简朴、环境舒适、卫生整洁,食堂内合理进行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

(三)食品原料标准。食堂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四)外观标识标准。食堂门头牌匾和标识要统一,坚持做到统一外观、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

(五)服务保障标准。根据老年人用餐特点,制作适合老年人消费习惯的营养配餐。老年人就餐给予适度优惠价格,对半失能、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四、资金筹措

老年人食堂建设资金以社区(村)等建设主体投入为主,实行社区(村)自筹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社会力量投入一部分、社会捐赠一部分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济宁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济民字〔2021〕46号)规定,市级给予城市每处5万元、农村每处3万元的奖补,同时鼓励县(市、区)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人食堂建设是今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要加强需求调查研究,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计划,兼顾城乡,突出城区,统筹开展老年人食堂建设工作。

(二)推进任务落实。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压实责任。要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断总结经验,打造典型示范。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市、区)要加强对老年人食堂建设的调度指导和实地督查,主动协调解决矛盾困难,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落实。每月4日前,县(市、区)要将食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向市民政局报送,市民政局按要求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拖沓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老年人食堂建设任务。

(四)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老年人食堂的影响力。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和运营。要主动向社区居民推广介绍,引导老年人到食堂就餐。

 

附件:1. 老年人食堂建设任务分解表

2. 老年人食堂建设台账

 

 

 

 

 

 

 

 

 

 

 

 

 

 

 

 

附件1

老年人食堂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老年人食堂建设(处)

1

任城区

10

2

兖州区

10

3

曲阜市

15

4

邹城市

5

5

泗水县

7

6

微山县

8

7

鱼台县

6

8

金乡县

6

9

嘉祥县

6

10

汶上县

9

11

梁山县

8

12

高新区

5

13

太白湖新区

3

14

经开区

2

合计

100

 


附件2

老年人食堂建设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建设类型

建设面积

进展情况





















































































 

说明:建设类型分为三类:一是独立建设型。有条件的社区(村)和有意愿的组织及个人,按照老年人食堂建设和服务标准要求新建或改造进行独立建设,由建设者自主经营。二是功能拓展型。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引导社区居委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投入经营机制。三是社会合作型。设施资源紧张的社区,与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进行合作,进行改造提升,利用社会资源建设运营老年人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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