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户籍迁入政策

发布日期:2022-03-20 11:39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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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来电反映:来电人目前户籍是任城区阜桥街道运河派出所,前期户籍是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张东村,咨询是否可以在将户籍迁入张东村。

太白湖新区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电!石桥派出所第一时间与张先生联系,询问张老师得知,其本人及其妻子孩子的户口均在阜桥辖区。根据济公通【2022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落户规定,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重新返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不动产权证书》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3.在宅基地房屋经常居住的书面声明。派出所会对申请人经常居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在村委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落户。如有疑问可咨询:5163218。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