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度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度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济宁市气象局
2022年6月16日
济宁市气象局
2022年度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气象服务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强降雨、台风、洪涝灾害频发、重发,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汛期气象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工作。各县(市、区)气象局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汛期值班,各科室和个人在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中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动。
二、 规章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气象部门主管领导须向当地政府部门领导汇报,必要时须亲自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
(一)当市气象台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时;
(二)黄河及水库进入警戒水位,责任区内仍可能有大雨以上降水,或黄河中上游流域出现大范围较强降水时;
(三)责任区内湖泊、河段有险情出现,未来责任区域或中上游流域仍有中-大雨及以上降水、大风天气或责任区内有重要气象保障任务时;
(四)已发生或预测有其它重大气象灾害性天气和气象次生灾害时。
三、 应急实施
(一)遇有突发性、灾害性天气或预测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市气象台适时组织加密天气会商;当本站降雨量大于50毫米以上时,及时向市局值班局长汇报。
(二)当市气象台发布蓝色及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时,市、县两级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守班;值班司机待命,确保车辆随时开出。
(三)市气象台发布灾害性天气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市局应急技术分队全部到位。
(四)市气象台发布灾害性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时,市局抢险分队集结待命。
(五)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汛前对备份发电设备进行保养,保证汛期正常供电。
(六)各县(市、区)气象局制定本单位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汛期内确保主通信网络和备份通信网络畅通;在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做好灾情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 预报签发及服务程序
(一)预报签发
1.汛期内一般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由值班预报员制作,请示分管局领导后,由分管局领导签发。
2.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警,预警信号由分管局长签发,并报汛期值班局长。县局订正预报需与市气象台充分会商后报经县局值班局长同意。
3.已发布的预报、预警,在其预报有效期内如需作重大变更,由预报员提出,报经分管局长和值班局长批准。
(二)服务程序
预警、预报服务应坚持先内后外,即先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后向政府部门汇报。具体程序:
1.台长先向值班局长和分管局长汇报,由局长带领有关人员向政府领导、抗旱防汛主管领导汇报;
2.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时,各级局领导一把手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汇报;
3.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预警时间、方式,由气象台长或分管台长向值班局长和业务局长汇报后发布。
本预案从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市局业务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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