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3-04 17:04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3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中央、省驻济新闻单位、济宁市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文华主持发布会。

《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涉农立法,也是我省首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确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将为巩固和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发挥积极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郝永伟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延蕊介绍《条例》草案的审查和起草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华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打算。山东商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济宁日报等新闻单位记者分别就《条例》制定过程中的立法亮点、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责任人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村庄上空线缆交错的“蜘蛛网”问题进行了提问,法工委、司法局和农业农村局的同志给予一一解答。下一步,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和介绍《条例》,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认真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