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2-026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文旅字〔2022〕4号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文物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手造”品牌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手造”推进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2022年“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弢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
张 康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陈 鹏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白红波 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王景晖 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 艳 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夏 冰 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科长
蒋 琰 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王申臣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王加强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科长
孔祥芬 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颜昊博 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宋冉冉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科长
王德凯 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郑志群 市孔孟书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张华锋 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顾黎明 任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鹏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齐祥灿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爱春 曲阜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洪刚 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 胜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褚 新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磊 鱼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剑涛 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孙有科 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军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良喜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 骞 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精神文明
建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处)主任(处长)
张建华 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济宁市北湖旅游
服务中心主任,四级调研员
李树行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夏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作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手造”品牌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手造”推进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2022年“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落实分工方案。
一、建立“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标准体系
1.开展资源调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手造资源调查,依托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等,全面系统梳理手造资源建立基础信息目录,汇总建立济宁市手造资源库。(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配合省厅编制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和参照省文旅厅“山东手造”标准体系的制定和修订,规范济宁手造企业生产行为,提升济宁手造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建立项目库。广泛发动手造企业参评“山东手造”优选100活动,建立“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项目库。(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资源开发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打造“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重点产业集群
4.打造重点产业。指导各县市区打造1至2个重点手造产业。(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5.认定重点企业、园区和项目。培育认定一批“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6.建立“山东手造·济宁手造”产业体系。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到2023年,基本建立集生产销售、宣传展示体验于一体的“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7.打造“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领军品牌。到2023年,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领军品牌5个以上。到2025年,“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产业体系健全完善,创建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领军品牌15个以上,形成全省乃至 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手造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8.积极参加中华传统工艺博览会。(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9.积极参加全省“振兴传统工艺·鲁班杯”大赛。(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三、推进“山东手造·济宁好礼”非遗工坊建设
10.认定一批市级非遗工坊。参照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办法,培育认定一批市级非遗工坊。积极推荐市级非遗工坊参加省级非遗工坊认定。(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1.建立非遗工坊产品目录。大力开发以手工制作、加工制造为主的“山东手造·济宁好礼”特色产品,建立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12.促进非遗工坊产品网络销售。推动非遗工坊目录产品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销售平台,对非遗工坊目录产品给予宣传推广等支持。(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四、推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景区
13.确定“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景区项目、产品目录。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景区展销体验模式。(责任单位:局资源开发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4.搭建“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展示体验销售平台。2022年5月底前,打造有代表性的1家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展示销售专区。年底前,在10家3A级(含)以上景区建设“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展示体验销售专区。2023年6月底前,推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入所有具有条件的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局资源开发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五、做优“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展示展销
15.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平台。在“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平台设立“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展销专区。(责任单位:局产业发展处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6.做好“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宣传推广。将“山东手造·济宁好礼”纳入“好品山东”“好客山东”品牌体系进行整体宣介,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抖音等新媒体,高频率加大“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宣传推广,实现良性互动、相互赋能。(责任单位:局市场推广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科技信息科配合,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17.用好重大节会活动平台。用好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非遗博览会等节会平台,加大对“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产品的宣传展销力度。(责任单位:局产业发展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18.做好“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产品线上展销。配合省文旅厅,充分利用“好客山东”天猫、京东线上旗舰店,将我市手造产品纳入“山东手造”专区进行展销。(责任单位:局市场推广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19.积极参与省文旅厅与故宫博物院推进“山东手造”产业发展的合作。邀请故宫文化创意及运营方面专家指导我市博物馆加强人才培养、增强文创产品开发运营能力。指导全市各级博物馆开发培育文创品牌,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上推出特色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文物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文明办(文旅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0.积极推荐我市手造产品纳入“山东手造”(济南)展示体验中心展示。(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济宁市文化馆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1.配合曲阜市举办中华印信文化精品展。(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牵头,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院、济宁市金石文化研究院)协同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22.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责任单位: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六、加强“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对外交流
23.推出“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对外交流品牌。积极打造“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对外交流品牌,扩大“山东手造·济宁好礼”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24.做好对外宣传展示。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推广联盟等机构,开展“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宣传推介。推荐我市手造产品在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山东手造”展示区进行展示宣传。(责任单位: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25.开展国际交流和研修培训。通过双边、多边渠道,组织手造企业和带头人开展国际交流和研修培训,开拓视野,借鉴经验。(责任单位: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牵头、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济文旅字〔2022〕4号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济文旅字〔2022〕4号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关于落实”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