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2-054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4-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司字〔2022〕5号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21 信息来源:济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司法局

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司法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政法委,济宁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事关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远发展。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把标准关,精准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法律援助法》、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关于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控制等有关要求,以及市司法局制定的《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规范》《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及格式文书》《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分标准》等示范文书,结合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以及会见、谈话、阅卷、庭审笔录等格式模板,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投诉查处、质量考核、信息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二、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案件办理流程

一是案前严格审查、科学指派。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案件受理时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对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和个人诚信承诺开展核查,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对于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死刑复核的案件要指派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强,具有3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指派律师承办案件量力争占到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70%以上。

二是案中全程监督、跟进案情。对指派律师办案过程进行动态跟踪指导,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考评。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实行旁听庭审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的代理、辩护表现,适用法律法规、承办案件熟悉度、庭审效果等各个方面给予评价监督,结合征询受援人和司法机关意见等方式,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和进展情况,确保案件质量效果。

三是案后归档评查、跟踪回访。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案卷归档评查工作,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评查等级要求逐一审查卷宗内容,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通过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济宁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济司发〔20213号),建立以案定补机制,将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紧密挂钩,客观公正的评价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质量。对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质量、服务质量进行多渠道立体式评价,定期通报评价结果,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办案水平。

三、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案件质量评估力度

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广法援在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线上法律援助标准文书,实行一码入网、全网通办,完善线上申请、立案、指派、结案、归档等办案流程,提升线上服务效率。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法援在线7×24小时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亭在线办,预约办,确保疫情防控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两不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线上案件质量、线下同行质量评估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突出案件质量权重,准确地对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综合评价遴选资深律师、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劳动仲裁院的专家学者组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查、集中观摩,引导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责,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强化对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便民服务及案件数量质量等检查考核,实施精细化考核监管,促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中的衔接配合。根据《法律援助法》,司法部、中央文明办《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密切联系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供给,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公开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积极争取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补充作用,激发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援助案件质量。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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