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68L/2022-009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统字〔2022〕6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济宁高新区统计工作处,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开区统计中心,市局各科室(局、中心):
《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已经市统计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统计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统计工作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盯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求真、创新、挖潜”原则,聚焦全市争先进位一个中心,着力提高数据总量和数据质量两条主线,实施数据提质增效、企业提量扩容、补短板强弱项、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技能提升和干部执行力建设六大攻坚行动,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全力服务好全市争先进位发展大局。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各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坚持党管保密,不断强化保密“三大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保密安全自查自评不少于2次,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着力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责任领导:魏中齐,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班,积极运用集中宣讲、专家辅导、统计大讲堂、统计青年沙龙、“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领导:李长华、魏中齐,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坚决杜绝“数字上的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魏中齐,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4.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配强各党支部班子,优化党员构成,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筑牢基层战斗堡垒。(责任领导:魏中齐,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二、扎实做好各项普查调查
5.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统计局2022年统计方法制度要求,认真做好GDP、名录库、农业、工业、投资、商务、服务业、社会等各专业2021年年报和2022年定报;修订完善《济宁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强化数据审核评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6.启动第五次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加强与省统计局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顶层设计、工作思路和步骤要求,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立普查筹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部门资料获取、经费预算等工作。组建五经普专家组,充分发挥好普查专家经验智慧。(责任领导:张乃智,牵头科室:普查中心)
7.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准备。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在全面总结前七次投入产出调查经验的基础上,选定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做好单位信息核实、建立台账、试填数据、审核评估、规范台账整理等工作。(责任领导:张乃智,责任科室:核算科)
8.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开发利用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深入开展课题分析研究,为精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撑。(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科)
9.持续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健全对各县市区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发布管理机制,做好派生产业核算工作,完善我市“四新”及派生产业核算方法,对县级“四新”及派生产业等开展统一核算。(责任领导:张乃智,责任科室:核算科)
10.扎实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推动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突出围绕城区、园区等重点领域和服务业、批零住餐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批发市场、特色产业、楼宇经济、专卖店、学校和医院内部餐厅、加油站、电商企业摸排梳理,深入挖潜企业增量,推动达标企业应纳尽纳。(责任领导:刘振、张冬青、梁立、张乃智,责任科室:纳统专班、普查中心、工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商务科)
11.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库。强化部门数据比对,定期获取税务部门纳税企业营业收入达纳统标准40%以上企业名单,市县联动开展排查核实,动态更新“准四上”“幼苗”“种子”企业库,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精准培育,扩充“四上”企业后备库。(责任领导:刘振、张冬青、梁立、张乃智,责任科室:纳统专班、普查中心、工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商务科)
12.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高质量完成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等重点调查任务。积极承接做好国家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和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优选题目开展自主调查。(责任领导:梁立,责任科室:民调中心)
三、提升统计服务质效
13.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预警,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供可靠统计支撑。定期召开GDP核算联席会议,梳理短板问题,研究措施建议,形成问题清单,指导部门、县市区“按图索骥”提升工作质量。(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14.加强统计分析研究。聚焦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制造强市”、都市区战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战略,下沉一线调研,打开数据分析,开展专题课题研究,全年撰写快报、信息、专报、调研报告65篇以上。(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15.提高数据服务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及部门需求,完善“菜单化”“定制化”服务清单,每月固定时间节点报送,提升统计服务精准性、主动性。持续优化综合月报平台,健全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做优做强《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等统计“拳头”产品,为各级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综合科)
16.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新闻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力。强化与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合作,全面宣传解读济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责任领导:朱留宾,牵头科室:综合科)
17.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发布清单管理制度,依托济宁统计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理解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舆情管控,做好统计舆情监测,及时应对处置突发舆情事件。(责任领导:朱留宾,牵头科室:综合科)
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8.巩固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推进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镇街示范点、诚信企业建设,全年打造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100家,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创新举措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探索通过选用辅助调查员、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继续推动实施企业财务报表自动转换生成统计报表工作。开展基层基础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责任领导:梁立、张乃智,牵头科室:核算科、数据中心)
19.加强基层统计人才培养。推进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制定统计人员能力提升中长期规划,创新统计业务培训形式,开展“场景式”“研讨式”“实战式”培训,全年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和乡镇基层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提高统计系统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责任领导:于立升,牵头科室:人事科)
20.开展统计业务技术比武。制定全市统计系统业务技术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比武大纲,做好比武部署动员、学习培训以及比武各阶段有关工作。(责任领导:于立升,牵头科室:人事科)
五、深入推进依法统计
21.强化数据审核。持续推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严格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完善数据质量对接评估机制,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强化数据预警预判,不断增强统计数据协调性、匹配性,把真实情况反映清楚、反映准确。组织各专业,对本行业、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业务检查。(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22.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
23.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月等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
2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全年执法检查企业(项目)不少于260家。坚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公信力。(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
25.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对标对表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逐一梳理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责任领导:朱留宾,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
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
26.巩固高质量纳统改革成效。持续深化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改革创新,围绕服务业、批零住餐行业纳统中“堵点”、“痛点”和“难点”实施重点突破,形成一套发现、甄别、界定、监测、培育工作模式。(责任领导:刘振、张冬青、梁立、张乃智,责任科室:纳统专班、普查中心、数据中心、工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商务科)
27.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聚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体系,突出制造强市、特色产业、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和批发零售领域分散市场主体纳统。(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28.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升规纳统监测平台和智慧人普大数据平台,实现统计业务集成运用,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更加可视化、智能化和便捷化,升规纳统监测平台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智慧人普平台力争10月投入使用。坚持边试点、边推广、边提升的原则,力争年末推广到全市。(责任领导:张冬青、梁立、朱留宾,责任科室:数据中心、普查中心、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科)
七、加强统计机关建设
29.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开展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领导:李长华、魏中齐,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30.提升模范机关建设成效。坚持以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继续组织实施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突出机关政治属性,围绕做到“三个表率”,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创新工作载体,把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融入党的建设和统计业务之中,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创先进、争做模范。(责任领导:刘振,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1.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制定2022年济宁市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会议,确保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族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作用,组织开展 “三八妇女节”关爱女性,“清明节”缅怀先烈,“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八一”双拥活动、“中秋节、重阳节、春节”走访慰问,“国庆节”歌颂祖国、“喜迎二十大、我为党旗添光彩”等主题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领导:刘振,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干部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严格对照“七个必须、七个破除”,开展“大学习、大查摆、大讨论”活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五争五创、争当标兵”活动和述职评议活动,赛实绩、比亮点、拼发展,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实绩导向,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带动工作能力的大提升。(责任领导:李长华、魏中齐,责任科室:人事科)
33.扎实推进下派和民意“5”来听工作。选派干部参加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和机关党组织联建村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民意“5”来听活动,促进干部下基层、接地气,转作风、知民情、解民忧、促和谐。(责任领导:于立升,责任科室: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