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三胎罚款是否可以退回

发布日期:2022-05-19 11:43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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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来电反映:来电人是兖州区颜店镇颜店村村民,202016日,交纳超生三胎罚款4万元,现已放开三胎,咨询此款项是否可以退回。

兖州区回复:根据来电人所反馈的问题,区卫健局综合监督科积极与来电人进行电话沟通,根据2021626日国家卫健委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第五条: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根据《决定》: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已与来电人耐心解答,来电人表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