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493952121W/2022-04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5-2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的通知(非政策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普通国省道防汛保畅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汛工作重要性认识

  近年,台风、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做好普通国省道防汛工作,对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2年5月10日山东省交通厅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委办〔2022〕29号),对极端暴雨情况下防范应对工作作出指导意见。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结合各自实际,落细落实各项措施,补齐防汛体系和能力短板,切实提高防汛能力,全面做好全市普通国省道防汛工作。

  二、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全市普通国省道安全度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了普通国省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曹建军

  副组长:王书敏、段  闽、程可秀、李向军     

  成 员:机关各科室(部门)、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心养护管理科,养护管理科科长王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防汛工作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防汛工作措施落实,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抢修工程情况。一旦发生公路及桥涵水毁,要靠前指挥,果断处治,立即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防汛工作,切实保证组织健全、岗位责任、工作方案、队伍、车辆、物资“六落实”,确保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三、强化汛期公路日常养护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把重点、强责任”的要求,建立完善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责任人既要“叫醒”,也要“回应”;要及时修编本辖区本单位防汛工作和检查方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扎实组织演练培训,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真正提升防汛工作能力。

  (一)认真开展排查巡查。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要对管辖路网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排水、行洪的路段、桥涵进行清障,保证行洪顺畅。要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公铁立交和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路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发现影响公路畅通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汛前完成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二)做好公路应急抢通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部署。一要抓好抢险应急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抢险队伍,提高救灾能力,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险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二要备齐防汛应急物资。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部署抢险车辆、设备及物资,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确保重点,保证抢险力量部署最优化;重视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备足备齐各种物资。三要开展防汛培训演练,以各类责任人、抢险队伍、应急响应、绕行路线、抢修保通和水毁修复等为主要内容,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并加强灾情上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加强重点部位监管。一要对重点监控桥梁(包括塌陷区桥梁)、病险桥梁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暂时不能进行抢修加固的,要设立醒目警告警示标志,重要桥涵派专人值守,实行专人负责,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封闭交通,保障公路运行和桥梁设施安全。二要加大对通往黄河、南四湖、水库和我市东部山区的公路桥涵及临水临崖处路基边坡的巡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管控;三要全面掌握下穿式分离立交桥(通道)的易积水路段信息,每处均落实责任人,做好排水泵站清淤、检查及维修工作,遇有内涝积水及时进行排水、交通管控。

  (四)做好汛期日常养护工作。主汛期期间,各单位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结构物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公路设施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密切与气象、防汛、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气象和极端恶劣天气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微信、短信、信息板、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一旦发生公路及桥涵水毁,要第一时间报告市中心、当地政府,第一时间通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控,第一时间组织抢险队伍抢修保通。对于暂时不能抢通的,要设置规范完善的警示、引导和绕行标志,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及时发布灾毁路段通阻信息,引导社会车辆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和时间,防止发生大面积堵车,最大限度保证公路安全畅通。要抓好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确保灾毁公路早日建成通车。

  四、做好在建项目防汛准备工作

  (一)科学编制施工方案。各在建公路项目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编制和论证汛期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要详细、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晰,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科学合理选择施工驻地、临时驻地和预制厂、拌合站场地,妥善设置驻地和施工场地防排水设施,提前制定工地现场预警预防措施。加强边坡基坑作业、模板支架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控和防护,落实防台风、防雷击、防塌陷、防坠落、防泥石流等具体措施,遭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停工撤人,确保施工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汛情来临前要及时移除影响防汛排水、行洪和行车安全的筑路村料、预制件等物料,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

  五、强化汛期值班、灾毁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自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汛期凡因无人值班而延误救灾时机或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市中心实行日常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白天:2936873、2936919,夜间:2936919,传真电话2936600(白天)、2936621(夜间)。

  (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县(市、区)公路局要填写汛期公路保畅通工作联系人(附件1),各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填写济宁市重点项目防汛联系表(附表2),明确实际工作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附件1、2于5月27日前报送市中心养护管理科,邮箱:glj_yhglk@ji.shandong.cn

  (三)及时报送水毁信息。汛期发生公路水毁损失的,要及时通过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APP和PC端采集和报送灾毁信息,确保填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气象、灾毁损失和抢修保通人员、机械设备、资金投入等现场照片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填报《山东省公路灾毁损失和修复重建完成情况日报(防汛期间报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市中心养护管理科;凡发生严重水毁灾害的,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市中心领导小组,并提报相应灾毁及抢修相关情况。

  (四)重视舆论宣传。要注重防汛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及时汇总并撰写宣传报道材料,借助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加强对公路工作正面宣传报道,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切实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汛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防汛工作情况,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中心养护管理科,邮箱:glj_yhglk@ji.shandong.cn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防汛通知附件1.2.3(1).xlsx

                       宁路养(2022)31号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的通知.PDF

    一图读懂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的通知(宁路养〔2022〕31号)的非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