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09: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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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请、公正审核、动态调整的原则,拟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作风正派,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3.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具有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判定、技术事实认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专家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专家申请表》参见附件2,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高等院校的申请人员由本校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本单位或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推荐。

(二)审核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官方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保护中心电子邮箱sdippc_wq@126.com,邮件主题以“申请人姓名+单位+专家(或人才)+申请”命名。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请邮寄至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电话:0531-68792186

邮箱:sdippc_wq@126.com

联系人:李华宾

 

    附件:1.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专家具体要求.doc

          2.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专家申请表.doc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