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666729885G/2022-02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曲阜机场有限公司、中心各科室:
现将《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扎实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保障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民航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对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会议决策事项、重大决策执行效果等及时公开;强化管理和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按照职责权限,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通知文件、会议议题、规划计划、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各科室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附解读材料,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机场公司和中心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公开内容进行梳理,交中心综合科审核统一发布。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机场公司和中心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的检查问责力度。机场公司和中心各科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工作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1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 红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鲁士刚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
成 员:张长方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航线发展科科长
李国华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安全保障科科长
王 磊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刘 勇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运营服务科副科长
王 起 济宁曲阜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民航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2
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要点
2022年民航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航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全民推进民航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1.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十强”产业、基础设施、重大平台、社会民生等领域,加大重点项目批准、实施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2.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确保公开信息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结合机构改革,对单位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信息全面核查更新,确保信息准确,便于查询。
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民航信息和机场服务信息。
4.主动公开2022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对照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和民航领域民生关注事项,持续推进民生实事信息公开。
二、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1.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治引发疑虑猜测。
2.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回应渠道,及时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围绕旅客航空出行关注的安全、服务等重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公开。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群众电话网络投诉咨询办理情况公开工作。
三、紧扣提高“含金量”深化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2.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在本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3.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四、紧扣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五、紧扣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
1.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年内组织政务公开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开展的“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践行“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3
2022年民航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民航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政务公开培训要求,结合民航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增强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公开氛围,持续推动民航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坚持社会监督原则。
三、培训内容
培训活动坚持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以个人自学为主,辅以集中学习讨论。
(一)以会代训。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方面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单位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明确职责和义务,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专题教育。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通知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例分析常态化培训。根据政务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考察借鉴外地经验,并对本地依申请公开进行总结,规范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及答复格式汇总。要求适用法律正确,保证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流程科学、程序合法、答复规范、示范指引,真正提升效能、服务于民。
四、培训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转变思想、强化领导,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培训、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通过培训,提升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知识培训,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二)坚持检查讲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讲评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中心经常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以自查为主,每月组织一次,每月末由单位自行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结合大项工作进度,检查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全面、发布程序是否规范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培训和讲评的重要内容,开展“点穴”式提升整改,促进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保证培训效果、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