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0年)》印发
日前,济宁市政府印发《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全市发展战略实施、落实省治理规划“十四五”安排为重点,改进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方向、时序、布局和功能,形成了通过塌陷地治理服务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同时与正在颁布实施的县、矿业集团治理规划相互配合,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确保上级党委政府治理安排落实到位。
《规划》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更新规划基期数据。《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期,开展了2020年现状更新调查,查清了全市采煤塌陷地范围、塌陷程度、积水区域、稳沉现状以及治理情况。二是精准预测规划期数据。预测了2021-2025年各年度塌陷地范围和稳沉面积,并对展望期末的塌陷地作出预估。三是明确规划期各年度治理任务。确定到2022年全市治理稳沉和历史遗留塌陷地治理率均达100%;到2025年全市稳沉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未稳沉塌陷地治理率达到30%。同时,确定了重点工程和时序安排。四是优化治理功能分区。紧密结合当前市重大战略实施,划定了环济宁主城区周边、南四湖-大运河生态修复保护带、6条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廊道、农业修复区治理功能区,简称“一环两带六廊多片”格局。五是强化实施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机制、保障治理投入、突出科技创新、保障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生态修复中心:何亮、贾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