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
一、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法定代表人:孟庆光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6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004527379Y
二、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济政办发[1997]33号)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第七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局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十九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7年,市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农机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以加快农机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全面加强农机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和农机化发展取得新成绩,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7年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效
预计今年底,全市农用拖拉机达到10.62万台,增长2%,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4.99万台,增长5%;联合收获机达到3.54万台,增长5%,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1.1万台,增长5%;拖拉机配套农具21.59万部,增长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较去年提高3个百分点;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32.83亿元,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拖拉机配套农具及各类农业机械增长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今年我们定位小麦、玉米、水稻、大蒜、花生、马铃薯六大作物,聚焦耕整地、播种(机插秧)、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积极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到目前,全市共组织实施部省级全程机械化项目6个、市级全程机械化项目4个,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3个,建立万亩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区11个(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区)、示范基地13处,承办省局及市政府召开的全程机械化现场会4次,举办各类现场会、演示会30余次。各县市区依托农机示范基地和合作社,积极示范推广了农机深松、粮食烘干、高效植保、水稻种植、秸秆处理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技术,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精心组织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三夏期间,围绕打造信息三夏、质量三夏、绿色三夏、平安三夏、暖心三夏“五型”三夏,组织10万台农机上阵作业,抢时收获小麦、抢墒播种玉米,开展收获还田播种“一条龙”作业,在三夏多雨情况下,全市530万亩小麦仅用10天时间收获完毕,机收率达99.4%;完成玉米机播413万亩,机播率达98.4%,创历史新高。三秋期间,积极做好机械调度、燃油供应、维修培训和安全生产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土地深松机、精量播种机及玉米、水稻联合收获机上阵作业,完成玉米机收408.8万亩,机收率96.4%,机播小麦467.7万亩,机播率93%,机收水稻46.65万亩,机收率69.6%。
(三)大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我局把农机装备研发作为工作的重要突破点,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农机制造企业开展机具研发创新。6月26日,由山东玛丽亚机械有限公司和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共同研制成功的世界首台大蒜高效精准播种机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市大蒜种植机械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兖州国丰机械公司研制的玉米籽粒收获和秸秆打捆一体机、梁山绿源机械公司研发的粮食清选机具已推出样机,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农机推广亮点纷呈。今年我局先后承办了小麦、大蒜两次全省性的全程机械化现场会,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会。到目前,全市已完成土地深松面积88.03万亩,保护性耕作面积140万亩,水稻机插秧面积16万亩,大蒜机播面积0.6万亩,机收面积13万亩,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四)着力抓好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实施。针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启动晚,政策变动大的实际情况,市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早研究部署,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精神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在补贴重点上,我市进一步突出对绿色生态机具和全程机械化装备的补贴,在补贴范围上,新增了对水稻、大蒜、薯类种植收获机械的补贴,工作中加强对补贴政策的监管,充分发挥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截至11月20日,全市已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28亿元,占国补资金的88.14%,补贴农机具14014台套,受益农户11643户。积极抓好深松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今年共争取到位中央资金1960万元,下达深松作业补助任务56万亩,到目前,全市已完成深松作业补助面积53.9万亩,占任务的92.2%。
(五)努力加强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按照“五有”“五化”标准抓好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到目前,全市新创建市级农机示范合作社12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累计创建国家级和省市级示范社107家,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03家,新增23家。二是加强农机教育培训。重点对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手进行了培训。全年新训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1593人,完成新型农机手培训11335人、农机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3225人。三是加强农机质量管理和维修服务工作。注销不合格农机维修网点34家,受理并处结农机投诉案件8起。新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作证205个,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发证438人。新创建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5家,累计24家,符合“三统一”标准的农机维修网点5家。
(六)扎实推进农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了济宁市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顺利完成了平台总架构、农机化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机深松作业智能监测系统、监测终端子系统开发和济宁农机化信息网改版升级任务,开通运行了济宁农机微信公众号。推广应用农机深松、秸秆还田、测亩计产、导航定位、远程监控等智能终端870多台套,实现了对农机深松作业的智能化监测。在全省率先试点和开通应用了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实现了农机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办理。9月28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省农机局局长卜祥联、济宁市副市长任庆虎等领导来我局参观指导智慧农机建设情况,对我市推进农机信息化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七)着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按照“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思路,我们着力抓整治、抓预防、抓基础。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农机安全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5月承办了全省农机安全月启动仪式。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变型拖拉机号牌21415副,新挂发拖拉机号牌2426副、联合收割机号牌1567副,新核发驾驶证950个,年检拖拉机53454台、联合收获机11841台。新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4个、农业经营服务组织11个。在成功创建6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8个全省示范县基础上,今年我市又荣获了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荣誉称号,并被省推荐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现了平安农机创建的新突破。
(八)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今年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到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培训、外出参观学习、党员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党性党风教育。近期,重点组织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对市农机局的巡察工作。在“三公”经费使用、惠农政策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农机化项目监管等方面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全面完成了市委巡察组确定的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三是扎实开展了“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当干事先锋”活动。以“当先锋、做表率”为总要求,在机关科室及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双争双创活动。按照建过硬支部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全力以赴抓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15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今年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全员参与,全力创建,掀起了文明单位创建高潮。五是着力抓好创城值班、驻村联建、第一书记和精准扶贫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市文明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2018年农机化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农机化工作的思路目标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着力抓管理、强服务、上水平,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年底,全市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33亿元,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85%。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建的思路,继续大力抓好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在去年创建3个国家级示范县的基础上,今年力争再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个,建设万亩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区10处,市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处。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机企业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努力打造一批模式优、机制好、效果佳的全程机械化亮点。
(二)加快关键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化发展。粮食作物主攻提质增效,重点突破粮食干燥、高效植保、秸秆处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四大薄弱环节。经济作物主攻机艺融合,着力突破大蒜机收、机播薄弱环节,补齐花生和马铃薯机械化发展短板。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政策措施,扶持发展粮食烘干中心、水稻育秧中心、区域维修中心和综合性的农机服务中心。加大关键作物、薄弱环节项目资金倾斜力度,力争在大蒜机具研发推广、水稻机械种植和大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三方面实现大的突破。
(三)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和推广力度。继续利用省市级农机装备研发和创新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对新型装备研发及技术推广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好农业部、省局及我市安排的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依托项目开展关键环节农机化装备及技术推广。围绕发展绿色农业,组织开展系列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精准施肥施药、深松深耕、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残膜回收、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确保新技术应用面积有较大提升。
(四)创新农机经营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按照“五有”“五化”标准抓好规范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多元创建、多元发展,大力培育农机经营综合体,引导农机合作社向综合性的农事服务中心转型,提升为农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向规模要效益,向产业融合要效益。大力加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五)切实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第三轮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平安农机创建成果。加强农机档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增加监理装备投入,强化监理人员培训,提升农机监理规范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加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因农机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依法实施农机维修网点行政许可,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推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农机质量管理,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继续做好农机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六)持续推进农机信息化建设。完善济宁市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拓展农机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扩大测亩计产仪、秸秆还田监测仪、北斗导航定位等智能终端应用,开发农机合作社管理应用系统、掌上农机客户端、主要数据报送等业务系统,加强农机服务平台与部省开发的业务应用系统端口对接,推进农机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健全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智能装备、信息技术与农机化深度融合。
(七)认真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补贴制度改革。推进农机惠农政策向农机化发展重点倾斜,向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倾斜,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继续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深松深耕、粮食干燥、秸秆利用、耕地整平、水稻机插、大蒜机收和花生联合收获等机械化作业实施补助。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对意见确定的扶持政策逐条细化,并督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实有编制数:36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孟庆光、宋继清、李杰、颜峰、张玉民、韩安顺、孟祥水、寻莎莎、王克亭、孙启龙、王元之、刘金发、秦静、王绍耿、马士涛、侯秀华、梁芝稳、孟波、乔佃春、窦同秀、王秀敏、高加元、魏国柱、马黎明、朱晓鸥、陈松林、林兴建、刘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不存在业务职能未履行的情况;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通过济宁农机化信息网及时公开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