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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7-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工信字〔2022〕28号 济宁市工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26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局有关科室:

现将《济宁市工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工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牵头完成两项反馈问题整改

(一)反馈问题(7):违规新增焦化产能。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焦化产能,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 左右。2018年以来,济宁市2个焦化项目应停未停,违规建成焦化产能260万吨/年。泰安市3个焦化项目存在不符合准入条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实、手续不全等问题,泰安市和相关区县仍大力推动相关项目上马,违规建成焦化产能 400万吨/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既不努力控制新增违规项目,也不下力整治既有违规产能,而是提出以产量控制来代替产能压减,实际也未有效落实。2020年,全省31家在产焦化企业中,20家超控制目标生产,合计超产636万吨。由于违规焦化产能控制不力,截至督察时,全省焦化产能达

4600万吨/年,焦钢比为0.58。

责任领导:曾凡玉

责任科室:化安转办

责任人:全帅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根据年度产量指标,确保企业合规生产。

整改措施:

1.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已完成产能置换并报省备案。强化属地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按认定产能和下达的焦炭产量指标组织生产。

2.济宁盛发焦化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底前,通过整合其他企业焦炭产能的方式将该企业产能整合到装置产能;或采取技术手段将装置产能降低至认定产能范围内;在完成产能整合前,强化属地监管,责令该企业严格按认定产能和下达的焦炭产量指标组织生产。

3.强化属地监管,鱼台县应组织第三方机构每月对焦化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市工信定期组织发改、能源、统计、税务等部门进行督导,确保企业按照省定的焦炭产量控制目标进行生产。

(二)反馈问题(34):焦化行业瞒报煤炭消费数据问题突出,2020年瞒报耗煤量706万吨,其中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瞒报煤炭消费

量均超过100万吨。

责任领导:曾凡玉

责任科室:化安转办

责任人:全帅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焦炭产量、煤炭消费控制。

整改措施:

1.按照省统一部署,引导焦化企业进行产能整合。

2.严格执行省定2022年度焦炭产量控制目标;督促能源部门根据焦炭产量控制目标分配煤炭消费指标、落实煤炭消费控制。督促统计部门做好焦化企业煤炭消费数据、焦炭产量数据上报和核查工作。

二、配合完成四项反馈问题整改

(一)反馈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考察山东时强调,长期以来,山东省在发展经济中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够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责任领导:蒋金键、左振苍

责任科室:绿色发展科、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人:李燕、张睿、王晓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的最新讲话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2.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反馈问题(2):思想认识有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出现松劲心态,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导致问题出现反复。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枢纽,在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山东省和济宁市积极推动南四湖综合治理,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湖区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流域内截污纳管工作推进滞后。督察发现,微山县世水船艇修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填湖造地,硬化地面建设修造船场地,侵占保护区面

积约1000亩。

责任领导:苏长祥

责任科室:装备产业科

责任人:钟鸣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保持好清理取缔成果。

整改措施:

1.整治违规船舶企业。实验区内违规的微山县世水船艇修造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已经全部清理取缔。

2.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原则”,微山县要加强管理,定期对微山县世水船艇修造有限公司等侵占保护区的企业开展现场巡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保质长效。同时,严格做好保护区周边企业管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

3.严格督查问责。加强督导检查,对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依法履职、查处违法行为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反馈问题(6):“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

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责任领导:蒋金键、田金辉

责任科室:技改办、原材料科等相关科室

责任人:徐宝蓬、于杰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措施:

1.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落实“两高”项目产能减量替代要求,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2.按照《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鲁动能〔2021〕3号)要求,按时序进度推进淘汰我市钢铁、水泥行业低效落后产能。

(四)反馈问题(32):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仍处于高位,“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责任领导:蒋金键、黄新平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原材料科

责任人:丁玉林、于杰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整改措施:

1.按照省要求,聚焦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淘汰出清。

2.钢铁行业,齐鲁特钢炼钢产能置换已于2022年1月27日在省工信厅网站完成了公告。推动齐鲁特钢有限公司(山东兖州合金钢)45万吨炼钢产能转移退出,督促齐鲁特钢根据临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启动电炉拆除工作。

3.水泥行业,按照《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要求,推动3.2米及以下水泥粉磨生产线淘汰退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责任科室积极做好整改落实。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逐条逐项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齐心协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确保整改成效。各县市区、各责任科室要全面梳理反馈问题,严格根据任务时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实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市工信局坚持一月一调度,及时掌握整改最新进展

情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工信局将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跟踪问效,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用实招、见实效、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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