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8-02 09:00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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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同效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29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重点就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事项进行会商交流。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伟,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兰玲,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庆国,一级法官张波,市市场监管局、任城区局、兖州区局、高新区局知识产权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近期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议了下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法院系统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方面相互配合,工作成绩突出,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按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限调整有关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垄断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外),标的100万元以下的,由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我市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到3家,开启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篇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县区局,第一时间到高新区法院对接工作,为下一步更加深化法院、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畅通了联系渠道。

会议商定,一是双方将建立常态化交流对接机制,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落细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在调解文本要素、申请文书格式、申请材料规范等方面制定标准化实施细则,推动司法确认工作具体实施;三是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强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