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大学生教育救助金问题

发布日期:2022-08-21 08:54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人反映:他是汶上县南旺镇坝上村村民,属于低保户,此前通过济宁市综合广播电台得知低保家庭2022年考生考上本科后,由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考生发放教育救助金5000元,咨询汶上县是否有此政策。

汶上县回复:根据汶上县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的通知》内容,凡本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凡本县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大学生本人不是低保对象,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低保对象的,应当按规定享受上述救助政策。对于享受学费免除或全额补助的大学生,不重复救助。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含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100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