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2-02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成文日期 2022-08-0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高温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2-08-04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气象台2022年08月03日15时45分将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3日下午至7日我市大部县市区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局部地区40℃。山东省气象台于8月4日15时30分将高温黄色预警升级为高温橙色预警:3~4日,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济南、泰安、淄博、潍坊、菏泽、济宁和枣庄的部分地区已出现35~38℃的高温天气。受副热带高压影响,预计5~6日,上述地区最高气温可达37~39℃,局部地区可达40℃以上,相对湿度60%~90%。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工作。

        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工作。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高温天气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确保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防灾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落实高温防范措施,减少室外活动,合理安排户外作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时指导社会公众做好火灾、中暑、中毒、溺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温天气下,连续超负荷工作容易造成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相关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制定防范方案,合理安排和调节作息时间,尽可能避开高温时段生产和户外作业,减少超时加班和生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意抓好密闭或狭小空间作业引发的各类窒息、中毒、爆炸等事故防范,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及时对易超温超压设备实施喷淋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常压储罐的储量,严禁超装。易爆物品、一级易燃物品、剧毒物品、有毒物品及桶装、瓶装甲类液体等不能露天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要做好通风、降温。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尽量选择在早上或傍晚进行。

       五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抢赶工期、超强度作业,高温时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停止室外作用。其他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六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高温天气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火灾、触电等事故多发期。要及时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居民区和企业厂房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加强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广泛宣传用电安全,落实防火灾、防触电措施。

      七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开展安全检查和警示教育,避免疲劳驾驶和高温天气引发各类事故。

      八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积极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突出抓好人畜饮水,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九是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