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常见传染病管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 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综合防范措施,积极有效地应对传染病疫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原则
学校领导,部门配合,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与学校卫生室联系,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3.分级负责,级部管理。发生传染病疫情后,要遵循级部管理原则,各级部要在学校防控办公室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校长。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一)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区教体局的各项防控工作要求。
2.研究制定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防控、停课的应急预案;强化报告制度;防范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传播。
3.开展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4.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
5.负责协调、解决学校防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兖州一中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级部、处室应急工作分组。
1、级部应急工作分组
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级部主任成员:级部副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
职责:①.及时到达现场并听从、协助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做好工作;②.级部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分管校长)、协调(级部主任)、调查记录行程(级部副主任)、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教师家人联系(教研组长)、学生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级部副主任和班主任)、教师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级部副主任和教研组长)
2、处室应急工作分组
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处室负责人成员:处室中层副职
职责:①.及时到达现场并听从、协助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做好工作;②.处室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分管校长)、协调(处室主任)、调查记录行程(处室副主任)、行政教辅或临时用工家人联系(处室副主任)、行政教辅或临时用工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处室副主任)
3、学校级部、处室应急工作分组职责
1.根据教体局制订的防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制订本校的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内各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学校现有的相关物资和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清点,及时补充配备,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好相关的防控措施,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
3.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4.建立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消毒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校园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要落实专人负责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三、监测与报告
(一)传染病疫情监测
1.常规监测体系。建立防控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学校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晨检工作,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采取询问、观察、检查等手段对学生逐个进行晨检,对体温38℃、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实施重点检测。发现可疑病人应及时隔离,并向校长汇报通知家长。
2.重视信息的收集。应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掌握了解本地及周围地区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建立传染病疫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学校报告传染病疫情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教师或学生在教学区出现发热、咳嗽等传染病疑似症状:第一发现人第一时间向级部主任报告。级部主任立即向校医孔慧(15275770735)报告并由校医将学生带到隔离观察室进行体温复查,同时向徐建副校长(13853799596)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向翟健校长(15605372636)报告。
2、学生在宿舍区出现发热、咳嗽等传染病疑似症状:第一发现人第一时间向宿管办主任报告。宿管办主任尚衍刚(13964991609)立即向校医孔慧(15275770735)报告并由校医将学生带到隔离观察室进行体温复查,同时向徐校长(13853799596)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向翟校长报告。
3、行政教辅、临时用工出现发发热、咳嗽等传染病疑似症状:第一发现人第一时间向本处室主任报告。处室主任立即向向校医孔慧(15275770735)报告并由校医将学生带到隔离观察室进行体温复查,同时向徐校长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向翟校长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电话:日常值班电话:3415031 (校办公室)、3422842 (校防控办)
应急处置联系电话。区教体局疫情防电话3414276;区疾控中心3919922;定点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3815063、区铁路医院3497817。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
(一)IV级应急响应:与兖州区教体局防控办等部门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动向;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各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召开紧急会议,对传染病防控做出部署,做好传染病疫情可能发生的物资准备。
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传染病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消毒、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二)Ⅲ级应急响应:校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实施24小时听班制,各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有关人员指导与督促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Ⅱ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指挥部)执行24小时值班制,根据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入战时状态,按照各校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加强对发热病人的隔离,对其学习、生活、就餐地点进行应急监测。对与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学校应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应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四)I级应急响应:教体局按照兖州区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区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决定和建议,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五、保障措施
学校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治工作,并分别建立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库着重储备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专人负责,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应急终止
依据国家发布的疫情公报、山东省疫情公报及济宁市疫情公报,针对兖州区疫情缓解情况以及专家和“兖州区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和指示,由教体局适时通知,学校终止此应急预案。
七、责任追究
对未按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等职责的人员,由上级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