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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2022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6 17:06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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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第二条 学校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第三条 学校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条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资格。

第五条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具备完善的机构和人员配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资助工作。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