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崇文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稿)
为深入贯彻《教育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崇文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的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管人员、教辅人员(包括各室管理员等)、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项目分为四项。分别为师德考核、工作量、工作成绩、考勤。考核分数为100+教科研得分。
(一)师德考核(10分)
1、考核的主要内容:教职工遵守教育教学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上级禁令和教育教学规范,热爱学校,较好的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此项为满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此项不得分。
(1)不经教体局批准,未履行有关审批程序,私自外出任教的;
(2)未经教体、人社部门同意,擅自脱产进修、离岗学习的;
(3)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以赢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造成极坏影响的;
(5)违反招生纪律,私自向民办教育机构推荐学生,造成招生管理混乱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社会影响极坏的;
(7)道德败坏,影响教育形象,败坏学校声誉的;
(8)通过网络、电话、信息等渠道,散布谣言,诋毁他人,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
(9)被上级文件通报当年考核不合格者。
(二)工作量(分数55+)
1、任课教师工作量根据《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草案)》执行,具体到我校: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督导,一线代课教师业务检查共计10分。
3、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以中层干部及教工代表打分为依据(满分50分)。
4、教科研能力,主要通过当年(上学期因发证时间原因未计入上学期的,可计入本学期)评选的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育教学专利、教改实验等来量化赋分。分值依照教师职称评聘方案中的量化赋分标准的10%赋分,可累加。
5、业务进修,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并认真参加远程研修、继续教育学习的计5分。不参加者或参加学习但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三)工作成绩(30+分)
1、考核的主要内容
(1)专任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考核,主要看其教学成绩。
(2)管理人员的工作效果考核,主要考核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本职工作取得的成绩,在县、镇街、校的位次,兼课完成情况等。
(3)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效果考核,主要看本职工作完成情况,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情况。
学校安全工作要作为各类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因失职行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校园治安案件的要酌情扣分。
2、考核办法
(1)对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考核主要以教学成绩为依据。
教学成绩赋分:计算最近2次考试,最高按30分计分。
计算方法:教学成绩赋分=(上学期期末成绩系数+本学期期中成绩系数)÷2÷1.2×30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的工作成绩由以中层干部及教工代表打分为依据,按名次,算出工作成绩。(满分30分)。
(3)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工作成绩以中层干部及教工代表打分为依据(满分30分)。
(四)考勤(15分)
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集会等按《崇文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考勤总分折合满分15分计入绩效工资,因公请假按正常上班对待。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学期考核制度,学期末对所有人员四类分数进行汇总,以分数的形式体现。(工作量、工作成绩由各年级提供数据,师德考核、考勤结果由考核办提供。)如上级人事部门要求每学期6月份和12月份各报一次考核结果,而本学期又未结束,工作量仍按本学期具体工作量执行,工作成绩和考勤则以上次绩效考核后至本次绩效考核之间的具体情况执行,确保考核无时间空档。
量化考核时,负责量化考核的领导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分,不得徇私舞弊。
四、考核依据
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山东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草案)》和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五、考核程序
1.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建华
副组长:李明东 赵德玉
成 员:黄海峰 张友利 苏广芳赵爱贞 宋润东
江文峰胡树田 靳海良 冯海洋 何 苗
部分教工代表
下设办公室,苏广芳为办公室主任,李腾为办公室副主任。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平时与定时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其中,教师的考核采取教师自评与部门领导、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学校各级领导的考核采取领导自评与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3.申诉:每学期公布一次教师量化考核结果,教师对量化考核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评请求,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该教师的考核材料及结论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要求复核的教师本人。经复核后,申请教师本人若还有意见的可向教育局反映解决。
4.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学期综合累总分数为准,按各类人员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排序。
2.考核结果主要用于每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同时也可与教师的评优、职称评聘、竞聘上岗、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年度考核挂钩。
七、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及教工代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