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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中学关于做好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成果鉴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15:24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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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

根据《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增强市级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时对已完成实验任务的课题进行成果鉴定,梳理成果的总结交流,促进推广和应用,经研究, 决定开展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鉴定时间 2022年  7—8

三、鉴定方式与步骤

采取会议鉴定结题形式,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召开课题成果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查阅材料等方式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专家组要集体形成专家鉴定意见并填写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专家意见表。

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一般为 5-7 人,不少于 5 人。原则上本县市区专家不得参与本地的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成果鉴定书中的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并通报批评。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教科研主任对本单位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提供的课题鉴定结题材料规范和真实。因此,在上交材料之前课题组需将材料首先交我校教科研中心初审。

课题成果鉴定结题材料中的《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 ;课题研究总报告(结题报告,要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重复率低于 20%,错别字低于 1‰。

2.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电子版报送要求

1)于 75日前发送至蔡玉香微信。文件主题:市规划课题结题 2022+单位名称

2)每项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包括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总报告(结题报告和汇总表三项,汇总表中参与研究的人员姓名确保准确无误,和鉴定申请审批书中顺序一致(一定按照汇总表人员填写说明填写)

3.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纸质版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在成果鉴定会议召开前送交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会务组。

(2)原件一份,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荣誉证书、开发的校本教材、重要事项变更表等,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外标注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和单位。

(3)复印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按照通知附件 1 要求的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有原件的用原件,用活页夹装订。

(4)凡需要盖章的材料一式三份单独用拉杆活页夹在一起(立项通知书黑白复印件一式三份,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的六、组织鉴定单位意见页,一式三份,变更申请复印件1份

(5)请将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于7月5日前送至学校教科研中心进行区级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按照资料包中给定的模板要求填写。

2.“立项通知书”需黑白复印。

3.“成果鉴定审批书中专家鉴定意见”页再单独打印1份,7月5日前交学校教科研中心。

4.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如调研报告、获奖证书、校本教材、优秀课例、教学反思等)和课题高度相关,数量适中,最好彩色印制,单独编写目录。

5.所有材料字体字号排版等要求规范美观。

6.课题主持人对结题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7.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但课题研究尚未完成,要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7月5日前向任城区教科室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6。对于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以后不再办理结题。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申报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8.如有疑问,请和教科研中心联系。

附件 1:课题成果鉴定材料排放顺序

附件 2: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 3: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021年度结题汇总表

附件 6:济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济宁市实验中学教科研中心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