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石桥第一小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表彰方案
本学期已结束,学校工作管理规范,在各位老师的悉心教育中,同学们都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涌现了一大批有生机、有活力、有成绩、讲奉献的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为对表现优秀、学习进步的学生以鼓励与肯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表彰范围
全镇全体学生、少先队员
二、表彰奖项
1.优秀学生: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学习状态好,习惯好,成绩突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诲,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20%。
2、优秀少先队员:遵守校规校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秀的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30%。
3.优秀班干部: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处处、事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学生喜欢的学生干部,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6%。
4.志愿服务标兵: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的各种执勤,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10%。
5.校园文明之星:能遵守校规校纪,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表现突出的学生,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10%。
6、抗疫小先锋:本学期防疫中做出了力所能及的事,比如坚持每天给同学们测体温,疫情期间在家自觉学习,用行动让老师和家长放心,为防疫助力,可授予此奖。推荐每班人数的6%。
三、表彰工作要求
1.各学(分)校、各班级按照要求,按标准、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表彰,使优秀的学生能评选出来,切实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2、被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并由班主任老师签字,中心校打印纸质版(颁奖照片、登记表)放假前交副校长室,定点校自行保存。
3.各学(分)校、班级应充分利用此次表彰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并将表彰主题班会拍照,作为鼓励学生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教育活动。
4、其他奖项班主任老师可自主设立,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点,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奖励达到100%,涉及每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