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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2-09-21 16:42 信息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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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小学部:济宁高新区创业公寓、恒信公馆、书香园小区、广安家园、龙城公馆、景云社区、金色嘉苑社区、黄屯新村、黄金庄园、森泰御城·上院、教师公寓、君豪金城华府、中南漫悦湾、融创·济宁府(B区、D区)、龙城华府、红星瑞马、创意SOHO、新月嘉苑、蓼河惠谷。

以上小区、村居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为准。在高新区辖区内且未列入以上招生服务范围的,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街道辖区小学原则上按划定区域范围招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调剂学校入学的,在学位允许的条件下,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中学部:1.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

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的办法,实行对口直升、统筹调配的免试招生办法。

绿色家园小学毕业生、黄屯中心小学毕业生对口我校中学部。

2.非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

经家长在“爱山东”APP“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学校招生小组按招生要求初审通过学生。

 

招生计划

小学部:6个班

招生程序

小学部:1.高新区户籍、房产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一年级报名模块中选择“高新区户籍、房产一致”端口进行报名。

(2)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学校将依托大数据信息对接进行网上审核。

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审核;

审核未通过或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9日至8月11日到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融悦楼一楼(经南门进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学校将结合实地家访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8月15日至8月16日,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进行复审,确定录取结果。家长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或招生学校书面公告查询录取结果。

2. 高新区户籍、“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一年级报名模块中选择“高新区户籍、房户不一致”端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校进行审核录取,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9日至8月11日到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融悦楼一楼(经南门进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符合高新区招生入学政策保障性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一年级报名模块中选择“优抚对象”端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校进行审核录取,报名成功后,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校进行审核录取,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9日至8月11日到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融悦楼一楼(经南门进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符合积分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入学子女由其父母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一年级报名模块中选择“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端口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可以在居所所在街道范围内选择3所学校。请严格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审核。8月9日至8月12日,网上报名成功后,父母须带齐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积分确认。8月15日至8月17日,对所有确认积分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分值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接受复核。

8月19日,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小学及其学位数,以街道为学区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公布。

(3)志愿确认。8月20日至8月21日,凡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参考学区内学校空余学位,进入“爱山东”APP,进行志愿学校修改和最终确认(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4)录取。8月24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居住地相对就近、积分优先、参照志愿、统筹调配”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爱山东”APP上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8月26日至8月27日,被确定录取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因取消入学资格产生的空余学位,不予递补。

8月28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学部:1.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8月 23 日—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地点: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中学部博慧楼一楼

3.8月25日-26日结合实地进行家访,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

4.8月28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审核携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本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

(2)预防接种证明,带接种手册到卫生防疫部门开具接种证明;

(3)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确认书、房源摸取单、上房协议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4)小学素质报告评价手册(必备);

(5)提前准备好学生个人信息,在空白纸上按如下顺序如实写清个人信息:

姓名、性别、身高、体重、身份证号、民族、家庭住址(具体到几号楼几单元几室)、母亲联系方式、父亲联系方式,以上信息务必填写正确,便于统计。

 

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

1. 高新区房产、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

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且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根据“一网通办”要求,如果户籍、房产证等信息在网上对接大数据校验通过,则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下同。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等。

2. 高新区户籍、“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1)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等。

3.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具体办法见《济宁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济高新管办发〔2022〕2号),可以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关注。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要求的,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建议返回流出地入学。

2022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

咨询电话

0537-7811200

救济途径

根据上级政策,学校遵照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费用减免政策。

1.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学生,学生校车费用全免。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生课后服务费全免:革命烈士子女;父母双亡,且抚养家庭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父母一方患重大疾病,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子女的;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子女的。采取减免相关费用、给予生活补助和困难学生补助。

具有以上2种情况的学生,需家长联系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审报学校拟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