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北湖第二中学奖惩细则(试行)
济宁市北湖第二中学奖惩细则(试行)
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办法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移交国家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对违纪的处分分下列六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半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
(六)回家教育。
劝其回家教育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学生发展中心会同有关级部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二、校纪处分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①男生留长发、剃光头或奇异头型的;女生烫发、刘海过长、涂口红、涂指甲油、化妆,佩戴金银珠宝及其他首饰;不穿校服;穿奇装异服者;在校服上乱涂乱画的;穿背心、拖鞋进校;
②上课迟到;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擅自外出者;多次破坏课堂纪律,造成较坏影响的;考试舞弊经教育不改者;
③无故不参加升旗、两操活动及各种集会;在升旗或集会中不能保持庄重、严肃的姿势和态度;
④不参加打扫教室卫生和卫生区卫生;涂画、污染学校桌面、墙面;乱扔垃圾的;
⑤在餐厅内大声喧哗的;不排队领餐的;就餐不节俭,故意浪费糟蹋饭菜;将食物或营养餐带出餐厅,在校园内吃的;购买进食垃圾食品者;
⑥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打着玩的;
⑦随口骂人、说脏话的;在教学楼(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或其他体育活动,不听劝阻者;
⑧未经班主任或课任教师批准,无故不交作业达10次者,无故缺课达3节者;
⑨不接受或干扰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情节轻微者;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家长配合反思教育:
①在校期间起哄、滋事者;
②课堂上无理取闹,不服从教师管理,令教师无法正常授课者;
③携带易燃易爆物(火机、烟花爆竹、喷雾等)及其它管制物品(特别是管制刀具、火种)来校者;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通信工具进入校园者(一经发现,通讯工具暂由班主任代管至毕业);购买或携带不健康读物入校的;
④偷窃学校或他人财物者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
⑤撕毁、涂改学校各种标语、公告、通知、宣传图画;故意损坏花草树木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⑥在校吸烟、喝酒者;
⑦打架斗殴,情节轻微未造成伤害者;
⑧未经班主任或课任教师批准,无故不交作业达20次者,无故缺课达6节者。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记过处分,家长配合反思教育,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评为C档记入档案:
①动手打人,致人轻微受伤者,或打架斗殴,情节轻微未造成伤害者;欺凌别人,强要别人钱、物者;
②攀爬围栏进出校园者;
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者;
④无故顶撞教师,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严重干扰学生会正常管理工作的,侮辱、谩骂、讽刺、打击报复学生干部情节严重者;
⑤异性同学间交往不符合中学生要求的;
⑥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者,造成损失数额较少(300元以下)者;
⑦在校吸烟、喝酒者超过两次者;
⑧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不交作业达30次者,无故缺课达10节者。
第九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记大过处分,家长配合进行反思教育,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评为D档记入档案:
①纠集同学或校外人员斗殴者;
②聚众吸烟、喝酒者;
③恶语谩骂教师者;
④违犯国家法令和治安条例,被公安机关裁决处以警告者;
⑤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者,造成损失数额较大(300元以上)者;
⑥异性同学间交往不符合中学生要求的,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⑦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不交作业达40次者,无故缺课达15节者。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家长先带回家教育,再留校察看处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评为D档记入档案:
①纠集同学或校外人员持械斗殴者;
②谩骂、殴打教师或同学,或用其它手段和行为威胁教师和同学人身安全者;
③违犯国家法令和治安条例,被公安机关裁决处以罚款者;
④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者,造成损失数额巨大(500元以上)者;
⑤异性同学间交往不符合中学生要求的,有不当行为的,影响特别严重的;
⑥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不交作业达50次者,无故缺课达20节者。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劝其回家教育处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评为D档记入档案:
①纠集同学或校外人员持械斗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谩骂、殴打教师或同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违犯国家法令和治安条例,被公安机关裁决处以拘留以上处罚的;
④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造成损失数额巨大,按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⑤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缺课达30节以上的。
第十二条: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
①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② 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第十三条: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
① 拒不承认错误者;
② 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③ 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
④ 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⑤ 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煽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
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⑥ 集体(三人以上)违纪的首要组织者;
第十四条: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学生在留校察看半年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应由家长带回家教育。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受到处分的学生,本人在处分期内,能主动承认错误,改正错误,认识深刻,进步明显的,并有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学生发展中心审查,学校行政会议批准,可以撤销处分,被撤销的处分在记过以上的,应在学生档案中注明。对于欺骗组织、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十六条:凡经全校通报批评和警告及以上处理或处分的学生,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予以处理。凡属于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及过失行为的处理,由学生发展中心负责。属于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处理,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属于违反国家法令、破坏校内治安、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治安事件的处理,由保卫科会同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学生发展中心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应记入学生档案。对于学生受处分的决定及撤消处分的决定均由学生发展中心统一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九条:
① 经学校查处,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除了给予学生相应处分外另从本班量
化总分中扣5分。
② 班主任发现并调查清楚后上交学校的违纪事件,只处理违纪学生,不扣除
班级量化分。
③ 在打架或其他过程中出现致人受伤情况,致人受伤方家长要首先给受伤学
生看病,完成相应的赔偿,同时参与打架或其他行为的学生再根据该办法进行处理。
④ 凡是行为过程中造成公共财物破坏的,先照财物价值进行赔偿或修复,再
⑤ 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发展中心。
济宁市北湖第二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做好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学籍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学籍建立
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初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生信息,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生成初中段学籍号。
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二、 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
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
"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三、休学与复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需办理休学手续。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需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接续原来的学籍信息,不另建新的学籍档案。
学生死亡,监护人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注销其学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在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留级。
"五四学制"小学毕业学生可升入"六三学制"小学的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小学毕业学生可升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济宁市北湖第二中学学生资助组织机构
1、济宁一中附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段立江
副组长:石文秀
成 员:李新亚 徐恩明 闫微微 田真 杨小飞 皮卫亮 王新艳 岳媛
2、济宁一中附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小组(以级部为单位)
2020级 组 长:皮卫亮
副组长:李新亚
成 员:2020级班主任(6个班级班主任名单附后)
2021级 组 长:皮卫亮
副组长:徐恩明
成 员:2021级班主任(7个班级班主任名单附后)
3、济宁一中附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
组长:班主任(13个班级班主任名单附后)
副组长:副班主任(13个班级副班主任名单附后)、1名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
成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一般不低于班 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及直系亲属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各班成员名单附后)
4、济宁一中附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工作小组
组 长:杨小飞
副组长:皮卫亮
成 员:岳媛 步君 姜凤丽 陈亚慧
5、济宁一中附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留存小组
组 长:皮卫亮
副组长:步君
成 员:姜凤丽 陈亚慧
附:2020级和2021级班主任及副班主任名单
班级 | 班主任 | 副班主任 |
2020级1班 | 李新亚 | 步君 |
2020级2班 | 闫微微 | 赵洁 |
2020级3班 | 田真 | 朱耿云 |
2020级4班 | 皮卫亮 | 王姝融 |
2020级5班 | 祝贺 | 白双 |
2020级6班 | 王新艳 | 张鸽 |
2021级1班 | 单莹莹 | 张群 |
2021级2班 | 孙兵花 | 田园园 |
2021级3班 | 刘红云 | 郑鑫 |
2021级4班 | 胡为 | 张进 |
2021级5班 | 徐恩明 | 张夏 |
2021级6班 | 江宗飞 | 潘俊岩 |
2021级7班 | 李亚 | 程思远 |
济宁市北湖第二中学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火灾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段立江
副组长: 石文秀
成 员: 李新亚 闫微微 皮卫亮 杨小飞 田真 梁言 全体班主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 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学生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 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 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安全疏散预案
为了在学校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工作,特制订本安全疏散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段立江,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临时指挥最高负责人。
疏散引导组:校中层领导、班主任、副班主任、老师,负责指挥师生进行疏散。
通讯联络组:学生发展中心门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
医护救护组:校医、专门负责临时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消防物资准备。
灭火行动组:石文秀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二、组织实施安排
1、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在各楼层指挥疏散,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按日常疏散逃生路线逃生。
2、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教学楼楼梯口疏散指挥员安排:
总负责:皮卫亮 操场指挥:杨小飞
(2)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
A、当时在教室上课的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指挥学生用手绢或衣物重叠后捂住口鼻,带领学生弯腰、半蹲降低高度,有次序下楼疏散;
B、当时在办公室内的班主任立即赶回本班教室组织学生,如情况危急,交通拥挤赶不回教室则前往最靠近办公室的楼道口等待本班学生,遇到本班学生后立即协同任课教师带领本班学生到操场,按体操队形安排集结学生
C、上体育课的班级立即在操场集合,由上课的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到安全地带集合。
3、救护组人员安排:
(1)后勤保障中心携带紧急药箱到升旗台处待命,及时处理轻伤病员。
(2)及时把伤情较重的师生送往医院。
(3)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升旗仪式主席台处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
三、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 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点:按照体操队形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疏散到校外。
3、疏散顺序:教师领队,学生排二列纵队,按出操集合顺序、规定的疏散路线,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楼层低的年级要快速出教室,为楼层高的年级让出通道,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四、消防灭火紧急预案
1、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消防广播或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3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③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④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⑤后勤保障中心(或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场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五、安全疏散场地
安全疏散场地:教学楼、办公楼紧急疏散到操场。
六、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学生发展中心、后勤保障中心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