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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23 18:47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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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意见》(济教字〔2016〕69号),邹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邹教字[2016]5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目标

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翟超

副组长:栾宇、周文超、马翠平

成  员:李珊、张孝勤、姜艳艳、骆珊珊、李蔚,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李程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李珊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马翠平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周文超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孝勤

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通过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5、通过校讯通、班级微信群等“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

1、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2、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

1、加强行政值班,督促全校教职人员加强课间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在重要时间(上、下学)、重要场所(校园、教学楼)的校园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3、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4、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和要求。要求班主任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5、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各年级、各班级要对学校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自查自纠。各年级、各班级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政教处。

2、全面督查。学校组织人员对全校范围内防范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校园欺凌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总之,我校将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