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邹城市 > 邹城市凫山小学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邹城市凫山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5 07:36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修订版)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非税管理银行帐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由经五人会签可报销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报账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3.记账会计与报账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

)票据领用管理

1.实行票款分离制度。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和相关汇票等,一律采取票章分离制度。空白支票、支票密码器由报账会计保管,银行预留支票印鉴由记账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由报账会计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3.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总务主任或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校产管理员记好帐。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前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由校长审批后方可出差。

2.市内、市外学习、培训等按有关标准报销。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室。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