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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一中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5 10:14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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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集体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任何一个学生都要归属某一个班集体,班集体的小环境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建立健全优秀班集体评选机制,是培养和造就优秀班主任队伍,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订《邹城一中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段和数量

1、每月评选一次月度优秀班集体,其班主任被命名为“月度班主任标兵”。在学期结束,由月度优秀班集体名次累计占50%,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占50%,产生出学期优秀班集体。在学年结束,由两个学期优秀班集体名次累计,产生出年度优秀班集体。

2、年度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每年教师节学校将与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并表彰奖励。

3、各类各时段优秀班集体评选以级部为单位进行,数量限制在本级部班级数量的1/2以内。

二、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基本要求

1、师德高尚,以身作则,富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不以教谋私。

2、认真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对学生热情关怀,耐心教育,正确引导。

3、不断钻研教育理论和方法,深入研究当今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在培养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健康心态和良好习惯方面有一套成功做法,并取得良好效果。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班集体否决条件

1、班级出现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即可否决。

2、班级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恶性事件,即可否决。

①拉帮结伙,打架斗殴;

②吸烟喝酒,寻衅滋事;

③传播黄色信息造成一定影响;

④考试出现串通舞弊。

3、班主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有违师德要求事件,即可否决。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为自己或亲友走后门办私事;

③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从事第二职业;

④参与或纵容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替考等违犯考风考纪的现象;

⑤从事有偿家教。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月度优秀班集体是整个评选工作的基础和起点,搞好月度优秀班集体评选就显得格外重要。月度优秀班集体由政教处和级部共同考核产生,考核权重各占40%和60%。

2、政教处考核侧重于以下方面:①升旗质量效果②校门口考勤③包洁区卫生④宿舍楼卫生⑤住校生午晚休纪律⑥车辆排放⑦公物维护⑧跨级部违纪学生处理⑨校园秩序管理等内容。

3、级部考核侧重于以下方面:①升旗出勤人数秩序②楼门口考勤③晨读朗诵④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⑤教学楼内卫生⑥主题班会⑦晚自习⑧双休日自主学习⑨级部内违纪学生处理等内容。

4、政教处和级部各自组织检查队伍,各自制订量化检查细则,务必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力求做到公正、科学。每月考核结果于下月5日前报分管校长。

5、各类考试成绩不再列入月度优秀班集体考核内容,在学期结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按50%权重计入学期优秀班集体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