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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5 16:51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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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防汛抗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学校防汛抗旱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及公共、个人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把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防汛抗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  郁

副组长:李祥贵  姚  勇  尹天明  郭友琛  贾祥波  

刘  利  温文章  翟福良  张东升  

成  员:姜元东  刘  成  汪  波  贾凡龙  王成秀  

杜  敏  王宪明  魏凤莲  张爱清  王维周  

宋永健  孙贻峰  宋亚敏  袁中华  杨新立  

杨广华  刘  慧  廉士刚  宋维苏  孔德林   

胡传坤  焦芳臣  楚有猛  邱启伟  沙红雨  

顾东升  张  利  时吉祥  戴  松  齐刘锋  

张焱焱

二、防汛抗旱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吕郁为本单位防汛抗旱安全主要责任人。温文章为本单位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姜元东为本单位防汛抗旱安全责任科室负责人。安全办、学管科、保卫科、教务科等相关科室是责任单位。副组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学校防汛抗旱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处置防汛抗旱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9月1日


(二)学校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依据《邹城市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防汛抗旱处置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科学防御,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后,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体局。

(3)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水旱台风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教职工轮值。

(2)明确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在局防组领导下,指导督促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

②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组织制订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预案;

③做好学校防汛检查,组织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开展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④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学设备仪器防护、网络设施安全等工作;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

⑤做好灾区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灾害分级

按照防汛抗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具体防汛灾害达到级别以市政府防总通知为准。

4、预防和预警机制

(1)平时预防预警机制

①学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演练。

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③防灾害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2)灾害发生前的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洪水、台风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应急反应包括:

①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职工、师生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工作;

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洪水、台风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学校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①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学校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的巡查,通知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②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到位指导工作。做好学校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市、镇两级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③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人到岗,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④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按市教体局通知要求,学校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同时上报市教体局。

学校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的人、财、物转移,必要时直接向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5)配合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对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6)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7)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5、灾后应急措施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3)资金保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建立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