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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分案6)

发布日期:2022-09-25 16:45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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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是预防火灾的根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火灾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成立火灾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学校副校长、保卫科科长、学管科科长及各专业部主任、副主任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校内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 校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车辆、人员疏散及时。

组  长:吕郁

副组长:李祥贵、姚勇、贾祥波、刘利、温文章、张东升、翟福良

成  员:孙贻峰、宋亚敏、袁中华、杨新立、姜元东、刘慧、廉士刚、宋维苏、孔德林、胡传坤、焦芳臣、楚有猛、邱启伟、沙红雨、顾东升、张利、齐刘锋、刘成 

四、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和校门口接消防车。

2.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

等部门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不得组织学生参与灭火。

4.救人是第一原则,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源和燃气,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