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委各科室单位: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现法规科已初步梳理出我委2005年以来的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请各科室对照有关工作要求,在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中的清理建议一栏中提出清理意见(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若有遗漏的现行有效文件,请补充完善;若对发文科室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反馈。同时,请对照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中的市政府文件填写市政府文件清理意见表,一个文件对应填写一个市政府清理意见表,以上材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8月31日前将WORD版发送至政策法规科公务邮箱gzwfgk@ji.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2.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
3.市政府文件清理意见表
济宁市国资委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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