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汶上县 >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06 23:20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内涵和意义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包括学校全体人员。   在学校推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通过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持续平稳的安全形势。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汶上县第二实验中学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安全委员会:

主 任:田素贤

副主任:王新强 张新雷

成 员:高中强 贺树海 李 旭王俊广 丁庆平 刘 超

高 军 崔新宇

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政教处,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联系人:李 旭 联系电话:13953793596

四、“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学校履行本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职责如下:

1.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设置学校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处室、年级、科组及每一位教职工;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治和应急防范措施,发现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置完善学校安全技防物防设备设施,抓好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抓好学校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抓好校校舍、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三防”、防溺水等重点安全领域的安全管理;抓好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

2.各处室、年级(学科)组等负责人的职责:各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是本处室、本年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3.教职工的职责: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应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教师、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五、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1.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新格局

校长和副校长要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对各中层和业务岗位人员,要结合其管理职责和岗位业务,制订细化各个管理职务和业务岗位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形成各级干部齐抓共管、教职工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2.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按学期、按季或按月等时间长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与评优评先挂钩。

3.加强重点场所和领域的安全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紧紧盯住重点场所及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和环节,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着眼点,继续深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各级责任人的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使之自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识渗入学生的一言一行,使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且“懂安全、会安全”;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向其通报安全形势,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促进安全的良好氛围。

5.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

组织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一岗双责”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和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迅速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岗双责”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员投入“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工作中来。

(2)全力推进

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认真梳理自身职能职责,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结合管理职务和岗位业务,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学校按职务和岗位制订“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分工明细表。

(3)检查督促

学校通过专题会议、现场督办等方式和途径,对管辖范围内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避免实施工作“流于文字、流于形式”。领导小组将通过组织挂点检查、交叉检查、驻点督办的方式对学校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考评考核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对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建立和推行“按季检查、年底考核”的“一岗双责”工作考核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全力本校的“一岗双责”工作。

2.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要制订实施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本处室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

3.宣传发动,全员参与。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组织各处室各部门人员深入学习“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使“一岗双责”工作真正“宣传到人,落实到人”。

4.做好总结,及时反馈。学校要及时掌握各处室各部门工作进度和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和解决实施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实行及时上报制度。

2021年8月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保安巡逻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保安安全巡逻制度。

一、保安必须做好校园安全巡逻工作。

二、禁止师生在校园里骑车,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追逐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制止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三、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校舍大门及时落锁。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四、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五、向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逻记录。

六、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在本校操场、租用外界礼堂等公共场所面向师生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

1.文艺演出活动;

2.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

3.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

4.专题报告会等;

5.新生注册报到;

6.其它大型活动。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四、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查工作,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几日向政教处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大型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入场方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

2.有关部门或校领导同意举办大型活动的证明;

3.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包括安全责任人、保卫人员数量、保卫人员任务分工和应急措施等;

六、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所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检验合格;

2.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夜间举办活动必须有照明设施及临时停电的应急措施;

4.出入口畅通、标志明显,安全门必须是自由门或外开门;

5.危险路段、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6.入场人员不得超过场地核定容量;

7.总务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

七、经学校批准(校长和主管校领导审批)举办的大型活动,政教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并保证有效实施;

3.活动开始前,会同举办者勘察活动场所,排除不安全隐患;

4.根据大型活动规模,安排保卫力量;

5.维护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保障活动场所通道、出入口畅通,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八、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有秩序地入场退场;

2.严禁随意抛扔物品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其它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3.严禁吸烟或私自动用明火。

九、参加大型活动执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大型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查处。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危化品使用和保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2.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3.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4.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5.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6.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总务处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周检查一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学校出入管理工作制度

出入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地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要落锁,实行封闭式管理。

2.门卫保安人员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校门,在上学和放学时间,要站在校门外两侧迎送学生。

3.门卫人员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出入学校人员要随时登记,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教师因事外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凭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外出。

5.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须办理请假手续,凭班主任签字批准的出门证有家长接走。

6.凡校外人员来访时,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经询问理由正当无疑点,由门卫人员电话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

7.凡外来人员,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宠物、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进入校园,属新闻单位的,需经领导同意。

8.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9.对邮局、报社等部门送来的各种杂志、报纸、信函、公文、包裹单、汇款单等,必须按规定审核签收 。

10.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经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并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11.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出门证明留存备查,学生有家长到校门口接走。

五、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六、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禁止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七、在教职工上、下班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八、做好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工作,每班巡查不少于4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九、值班室监控系统、报警设备调至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并做好记录。

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二、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学校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四、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六、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功能室、各类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八、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九、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十、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