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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06 16:35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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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

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体卫工作条例》等教育法规,特制定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领导、协调和管理。

二.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坚持层层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各处室主任是第二责任人,科任教师、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安全责任人按年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教师开展课堂教育教学,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遵守作息时间,坚持候课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脱岗,不压堂拖堂。

四.课堂教育教学中,各任课教师课前课后须及时准确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课、旷课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和上报学校教务处,并作好记录。禁止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严禁要求学生中途离开课堂。

五.课堂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严格依法执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体罚和讽刺、挖苦、谩骂、污辱、歧视、驱赶等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和杜绝因教育方法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件事故。其后果由当班科任教师负责。

六.教学中,各学科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挖掘、利用学科教育教学安全育人因素,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管,随时观察、了解学生课堂表现,及时调处化解学生间矛盾纠纷和有效处置学生生病、吵架、打架斗殴等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发现学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教师、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须关注、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器)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物品,制止学生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劣质食品。

八.组织开展实验、实践操作课堂教学活动前,须对实验、实践操作环境场所、器材、药品、学具、电源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进行相关安全提醒警示教育,指导学生严格按实验、实践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九.组织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前,教师必须对上课场地环境、器械设施和学生着装穿戴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求学生穿运动鞋、衣,严禁学生穿皮鞋、高跟鞋,别胸针、校牌,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钥匙、玩具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与准备活动;针对教学目标进行示范运动与要领讲解;练习中,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运动量及强度,并加强安全保护,同时,关注生病、特异体质学生,区别对待,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练习结束,组织学生做好放松运动。课间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对病(伤)严重学生,要立即拨打“120”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告知学生家长。

十.利用计算机网络开展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时,教师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监控,禁止学生浏览黄色、暴力网站和传播病毒、不健康垃圾信息,注意网络信息安全。

十一.各学科课堂教学中,发生突发偶发学生严重生病、伤害事件事故,任课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报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调查、处理。

十二.学校实行课堂教育教学安全责任追究制。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中,违反制度及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因迟到早退、离岗脱岗,安全监管失控或玩忽职守,疏于安全教育监管或教育管理方法、手段不当,导致发生安全事件事故的,其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全部由其当班科任教师负责;导致发生学生重大伤亡事故事件,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和荣誉损毁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报交司法部门处理。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骑车安全

1、未满14周岁以上学生不得骑车上路。全体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各班每日检查一次,学校每月抽查一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教育一次。

2、年满14周岁的学生在家骑车必须靠右边行驶,不得几个人并排骑车,不骑快车或慢车,禁止双脱手,不追逐嬉闹,不带人或带过重、过长物体骑车。

二、乘车安全

1、严禁携带易燃、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带伞的要把伞尖朝下。

2、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冬天不开窗户。

3、禁止向车窗外抛物和在车内吃带把的零食,不在车内吃早饭。

4、车辆行驶过程中要座好、站稳、拉好扶手,不准前后走动,车未停稳不上、下客。

5、文明等车,等车处必须在警界线之内,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做到排队上车,不争抢座位。

6、同学们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爱护小同学,照顾体弱病残的同学。

7、服从老师和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

8、外出活动乘车、乘船,不乘无证无牌无营运证的车船,不超载;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集体乘船乘车必须有教师带队、指挥,上下车船不得争先恐后,不打闹走动。

9、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准乘坐超载的摩托车。

三、步行安全

1、步行上学同学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横穿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注意车辆、信号灯。

2、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出车。

3、放学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玩耍、追逐、嬉闹。

四、校内车辆安全

1、未经允许,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学校。教师摩托车在校内减速行驶,学生活动人数多时应下车推行。

2、学生不得围观校内车辆,遇有车辆进出的应让道并暂停活动。

3、校内车辆进出需缓慢行驶,顾及活动学生及各通道。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普及理化生实验,让实验课成为学生学习理、化、生的摇篮,从而将实验课落实到实处,学校特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药品、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药品保管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药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6、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标签、容器破损的药品及时更换容器。

7、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各种实验室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不相容的化学品重点管理,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

8、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对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分类收集、妥善保存,按学校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科学处理方法,防止污染环境。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贯彻学校体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安全强身”意识,保证体育教学健康有序开展,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系全体干部教师要树立安全意识,常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任课教师要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进行安全锻炼相关知识的宣讲。

2、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穿宽松合体的衣服,最好穿运动服,严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3、教师应进行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的教学,传授、引导学生了解掌握一些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避免和处理一些小的运动伤情的做法和方法。

4、教师应遵循体育教学(运动)规律,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对技术难度要求较高的动作,要讲解充分、示范准确、要求具体、层次分明,循序渐进地进行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

5、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对课上出现身体不适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询问,及时处理。学生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遇不适合的项目,可安排见习或适当照顾。

6、授课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教师离场等严重安全问题。课结束时,教师要采取有效的放松手段,及时消除学生的身心疲劳,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老师。

7、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意外受伤,教师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院系领导。

8、残疾学生或患有严重疾患、或因其它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改学体育保健。

9、每次上课任课教师应根据授课项目和内容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学生应按要求进行锻炼,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由于学生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的伤害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10、若教师或教辅人员失职造成损失或伤害事故,视损失和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一定的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杨存东

副组长:袁吉誉  王利波  刘英荣  田伟

组  员:颜建伟  冯 伟   刘咸志  邵学壮 各班班主任

二、义务消防队

队  长:刘咸志

副队长:王庆远  周  静

队  员:孙振京  张华山  柳衍德  贾海军   孟祥伟 郑  康

王一猛  周生猛  高  川  王  飞  张来孝  申  记  王晓彤  田长更     伙其波  李  凯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制定《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学校的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防火安全制度;实施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罐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存放及保管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制度;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申报制度;节假日值班汇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

2、建筑设施通过消防审核、验收;

3、完善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

5、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集体宿舍等),组织制订灭火方案,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7、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8、消防安全教育(学校每学期要结合本校实际,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教育)

二、岗位责任人:

总责任人:杨存东

德育安全责任人:王利波

教学安全责任人:袁吉誉

后勤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刘咸志

初一年级教学楼:田  伟

初二年级教学楼:袁吉誉

初三年级教学楼:王利波

体育场馆安全责任人:刘咸志

图书馆:颜建伟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务室、公共教室、实验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防火检查制度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对于涉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学校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学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德育)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单位、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篇:学校火灾特点及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火灾特点:

1、人员伤亡大。学校是教师和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这类人员防火意识薄弱,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极其匮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2、影响极大,后果严重。

3、特大火灾多发生在夜晚。

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一)教学楼、校医院(医务室)、体育场(馆)、会堂(礼堂)及其他文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

(三)车库、气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档案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等系统;

(六)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监控中心;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

(八)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九)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消防值班室值班制度及程序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值班制度由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小组领导,学校义务消防队具体执行。

2、消防值班由学校消防队轮流值守。学校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3、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严格遵守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有关要求。

4、消防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5、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查安全隐患,及时汇报险情。

6、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7、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值班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8、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

1.学校在教学楼主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每栋建筑每个楼层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的提示牌;

2.应通过张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的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师生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3.师生经常活动区域张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图画、消防刊物增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意识;

4.校园内应设置声音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播送火灾警报,引导师生安全疏散,并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示意图。

楼层内应张贴火灾疏散路线图要求:

1、图上要标示各房间使用功能、人员数量;

2、清晰标示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电梯(明确哪台为消防电梯);

3、疏散路线应按不同位置发生火灾的情况考虑设计,并用不同颜色线标示疏散路线方向。

汶上县第五实验中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舍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二、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三、学校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体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化程度,查管道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查看滑坡水冲。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要认真负责,做好交接,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七、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八、值班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用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九、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十、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