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一行到济宁市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创建现场评估
王军一行到济宁市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创建现场评估
1月 9日,根据山东省“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申报与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军带领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副总工黄慧生等专家一行 6人,来我市开展山东省首批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创建现场评估。
我市鱼台鱼城、金乡马庙、泗水高峪、嘉祥梁宝寺、任城喻屯、唐口街道6个乡镇和43个村列入山东省首批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标杆村创建名单。此次专家组一行抽取任城区喻屯镇和鱼台县鱼城镇2个标杆乡镇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对喻屯镇大李庄村、王军庄村,鱼城镇前蒋村、李党村4个标杆村的创建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喻兴园(地热综合利用)、惠生种苗能源综合利用农业产业园(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综合利用)、爱福地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机固废能源化、肥料化循环综合利用,秸秆回收利用、生物质颗粒加工、生物质供热综合利用)和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利用)等产业园和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估。
经过评估,专家组对我市标杆乡镇创建单位开展绿色能源发展工作高度评价,认为济宁市充分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农村绿色能源综合利用,与乡村振兴进行了有效结合,大大的提高了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利用率,带动了农村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双丰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希望济宁市进一步总结经验,为全省绿色能源发展贡献济宁经验。
市能源局局长曾凡玉、副局长谷相国,鱼台县县长杨力新,任城区区长宋华东及任城区、鱼台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人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