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3-01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成文日期 2023-01-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寒潮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12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气象台2023年1月11日17时15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3到15日我市将出现寒潮天气,并伴有雨雪和大风降温。13日上午到15日,北风5~6级阵风7~8级,湖面阵风8~9级。过程降温幅度10~14℃,局部可达15℃以上。15~16日早晨最低气温-10~-8℃。12日下午到13日白天,阴有小雨;13日夜间到14日夜间,雨夹雪转中雪局部大雪。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大,物资需求旺盛,安全风险隐患增大,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寒潮天气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防范应对。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防范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雨雪、大风降温等复杂天气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风险研判,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要密切关注属地气象台站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风险提示,有效预防大风寒潮天气对交通运输、生产生活、保暖保供以及设施农业和输电线路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分析会商,递进式开展影响预报和气象风险预警服务。通过多种途径滚动发布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为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性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广泛普及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供热、供水单位要健全完善寒潮冰冻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加强对管网的巡查巡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要落实防冻保护措施,及时做好抢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冻裂、泄漏等突发事故,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到位,保证供热、供水设备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要组织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民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特殊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城市管理部门要完善道桥隧防冻和除雪应急处置预案,储备融雪剂、防滑草垫、铁锹等应急物资,落实应急队伍和除雪设备,全力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和居民出入安全。

四、抓好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和交通疏导,做好道路湿滑等安全管控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要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管控措施,预防高速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降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应坚决关闭相关景点,停止游览项目,有序疏导游客。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指导做好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防寒防风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日光温室维修加固、保温增温、积雪清扫等,防止设施受损和冻害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安排力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坚决杜绝因低温烤火取暖引发的“小火亡人”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科学研判灾害趋势,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灾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授、伤员救治和安抚慰问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