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3-01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成文日期 2023-01-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大风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31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气象台于2023年1月30日16时发布海上大风黄色和内陆大风蓝色预警: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 31 日夜间开始,北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自北向南逐渐增强到 7~8 级阵风 9~10 级,滨州、东营、潍坊、日照、鲁中山区、内陆湖面和半岛地区 5~6 级阵风 7~8 级,其他内陆地区 4~5 级阵风 6~ 7 级,偏北大风持续到 2 月 1 日夜间。此次冷空气伴有较明显偏北大风,对室外作业及森林防火等有不利影响,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防范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大风降温等复杂天气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风险研判,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有效预防大风天气对交通运输、生产生活、保暖保供以及设施农业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分析会商,递进式开展影响预报和气象风险预警服务。通过多种途径滚动发布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为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性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广泛普及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持续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大风天气的影响,突出水上交通、渔业生产、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及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开展全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

四、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受大风天气影响,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烧香祭祀、燃灯庆祝等传统活动频繁,林区火灾安全风险增大。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超常规举措,以林草安全生产、林区交通、消防安全、自然保护地安全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野外用火进行综合治理,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管制命令,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抓好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和交通疏导,做好道路安全管控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加强水上安全防控,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过往船舶及时采取回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降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有针对性加固,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应坚决关闭相关景点,停止游览项目,有序疏导游客。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指导做好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防风管理工作,防止设施受损和大风天气灾害发生。

六、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一旦出现大风天气灾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