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66247/2023-057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环字〔2023〕44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工业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一)立项设计。工业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备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环评审批。工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中,提醒建设单位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评估等要求,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三)建设验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评估整改。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诊断,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诊断结果,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业企业应将环保设备设施纳入安全评价范围,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要健全制度建设,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年度计划两个制度方案。要规范档案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两个清单,确保整改闭环管理。要加强能力提升,按计划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两套档案。要规范评估报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形成一个评估报告。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跨前一步,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对建设项目环保设备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线。
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环评批复中提醒企业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备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要求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设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三)规范第三方单位专业技术服务。鼓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加强工作合作,提升服务能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工业企业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时,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在辅助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要提醒工业企业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设计单位、安全评价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开展设计和评价工作,对设计和评价结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要积极辅助工业企业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各项要求。
三、建立环保、应急部门联动机制
(一)建立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共享环保设备设施审批、监管执法、隐患排查等数据信息。依据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情况,相互通报项目环保和安全信息,协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环保、安全风险辨识,必要时针对危险化学品类建设项目开展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形成监管合力。
(二)建立隐患排查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联合督促工业企业对五大类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应急管理、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隐患排查情况,确保问题隐患完成整改。
(三)建立联合执法惩戒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格实施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工业企业环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严厉打击违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化工业企业环保治理和安全生产行为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实施联合惩戒。
(四)完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监管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会商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加大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危害认知,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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