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征集反馈”“草案解读说明”考核指标公开要求

发布日期:2023-10-30 10:4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意见征集”“征集反馈”“草案解读说明”考核指标公开要求:

1.意见征集必须30日;

2.意见征集结束后必须发布征集反馈信息(一般在征集日期结束后15日之内公开);

3.意见征集时必须同时发布草案解读说明(内容不能太简单,切忌照抄原文);

4.意见征集、征集反馈、草案解读说明都关联至意见征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