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424C/2023-058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市监字〔2023〕58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检察院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扩大联系单位范围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服务效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检察院,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推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决定在原有“济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基础上,扩大联系单位范围,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供给,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凝聚“行政+司法”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构建“预防+监测+打击”三位一体保护机制。根据重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际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搭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扩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
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全市范围内核心技术能力突出,享有知名品牌、高价值专利、优质地理标志、高附加值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的优势创新企业,以及重点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等可申请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综合考察确定入库单位名单,对重点联系单位库实行动态管理,视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官网对确定的重点联系单位予以公示。
(二)搭建政企交流平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分别确定固定的联系部门和联络员,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采用电话微信、视频接待、在线咨询等多种灵活方式,建立畅通便捷、及时有效的双向沟通交流机制。每半年应至少组织走访联系单位一次,采取面对面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联系单位的意见建议,征集维权需求,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供给
1、合规指导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帮助重点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提高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预防、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法治体检”,健全开门“坐诊”与出门“巡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对一开展“把脉问诊”“集体会诊”,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报告、侵权风险提示、建议整改清单目录等,加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2、维权援助服务。搜集企业维权需求,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专家为重点企业的重大、疑难或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法律政策、诉讼咨询、举报申诉等维权援助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维权,确保知识产权纠纷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处置,事后有跟踪。
3、快速保护服务。 建立案件线索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重点联系单位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快速受理,组织专门人员快速审查,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快速处置,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快速移送,高效对接行政、司法等保护渠道和环节,缩短处理周期。试点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在知识产权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将相关材料同步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介入后,以刑事案件线索为切入点,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查,分流处置,重点破解知识产权立案难、取证难瓶颈。
4、宣传培训服务。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3·15”“4·26”等特殊时间节点,采取现场宣讲、发布典型案例、观摩庭审等方式,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合作,组织对联系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等人员培训,提升企业自主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济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入库申报表》(附件1)(已在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中的企业无需重新报送),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择优推荐报送,并填写《济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汇总表》(附件2).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检察院、公安局各自确定1名工作联络人员,填写《部门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3),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邮箱。
附件1pdf版(加盖公章)和word版,以及附件2、附件3word版,请按上述要求于10月20日前报送。
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袁茂洲
联系电话:3321086 电子邮箱:jnzscqbhk@ 126.com
市检察院
联 系 人:刘 真 联系电话:3011032
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唐学斌 联系电话:2961627
附件:1.济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入库申报表
2.济宁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申报企业汇总表
3.部门联络人员信息表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检察院
济宁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市监字〔2023〕58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检察院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扩大联系单位范围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服务效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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