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开展巡护监测工作
野外巡查管护是自然保护区最基本的工作,也是增强和提升保护区保护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对及时发现并合理处置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巡护监测职责,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区域与集中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护监测任务目标与内容形式,严格按照巡护路线和地点开展全面巡护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强化巡护管理措施,建立巡护监测微信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信息交流;采取实地查看、定点监测、联合巡护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自然资源的动态信息,每天填写巡护日志,上传巡护照片。对电捕鱼、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侵占湿地等多个方面开展巡查,协同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重点区域密切监控野生动物和人员活动情况,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安全的非法行为。
做好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监测。在开展日常巡护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及时监测反馈自然资源数据变化情况,每月上报监测月报,并参与鸟类救助、保护等工作。
开展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在日常巡护巡查过程中,对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湿地保护宣传册、出动宣传车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形式,呼吁群众共同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逐步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