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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护驾山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29 16:29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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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