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26Y/2023-059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11-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医保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
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3〕1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直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现将《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PDF版:济医保发〔2023〕16号-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ord版:济医保发〔2023〕16号-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起草说明|《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16号)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