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26Y/2023-060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12-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医保发〔2023〕2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信息来源: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调整《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3〕2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山东省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对《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调整<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1〕18号)同时废止。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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