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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欺凌事件事后处置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20 09:48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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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细致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特别是在欺凌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迅速的完成事件原因、过程、伤害等情况的调查、复查,为学校对事件特别是实施欺凌学生提出处置意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对被欺凌学生和家长开展安抚、关怀、疏导,对实施欺凌学生和家长开展教育、引导甚至训诫提供可操作的程序和措施,为预防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形成舆情而进一步对涉事学生和家庭带来更大的身心伤害、对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

1.主  任:孔祥龙      

职责:负责对事件处置整体方向的把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以及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汇报、请示、研究等工作。

2.副主任:杜吉元 田建垒 王永刚 高林 柴英建 王显忠    

职责: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开展好相关信息的调查;协助校长梳理事件细节材料,形成事件的初步处置意见和措施;对接事件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疏导、安抚、训诫等工作;在事件双方直接对话时,作为协调人,宣布学校处置意见,组织实施欺凌学生进行赔偿、赔礼道歉、检讨等具体工作,协调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合理要求,推进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谅解工作;做好舆情管控工作,预防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形成舆情而进一步对涉事学生和家庭带来更大的身心伤害、对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必要时,对接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展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3.委  员:孔祥坡  刘培忠  张磊  杨毅   魏新建   

孔繁文  李德洲  孔涛  孔祥民  岳伟  

职责:根据各自具体分管的工作,对欺凌事件的起因、涉事人员、过程、结果等详细信息进行调查、整理;接到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安抚涉事双方的情绪;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双方的协调、协商工作;及时协调被欺凌学生的治疗康复等工作;做好涉事双方学生的学习安排、心理疏导、训诫教育等工作;持续关注涉事双方学生后续的学习与生活表现,严防事件发酵或再次发生;做好分管领域内所有人员的宣传引导,避免造谣、听谣、传谣,防止错误、虚假、偏激言论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二、欺凌事件事后处置措施

1.事件事实的调查(得知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

(1)调查涉事学生: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要在收到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通过对涉事学生的询问,了解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涉事学生等情况。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涉事学生“串供”的情况,可同时对涉事的多名学生展开单独的询问调查,争取最大程度获得事件的真实信息。

(2)询问周边人员: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通过对事件报告人、现场目睹人、涉事学生同学和舍友等人员的询问,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及涉事学生的相关表现,为对事件真实情况进行研判积累有效信息。

(3)借助信息技术:通过查看教学楼、校园等相关区域的监控视频,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还原事件发生的现场情况。

2.事件事实的报告(事件发生的两天内)

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在通过各种措施充分了解事件事实的基础上,整理事件报告,向“校园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相关分管领导)汇报事件调查结果。校长向主管部门汇报事件详细情况。

3.研究事件处置意见(事件发生的4天内)

(1)向被欺凌学生家长通报事件调查情况,听取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处置意见。

(2)在事件事实相对清晰的基础上,立即告知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被欺凌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积极配合做好被欺凌学生的医疗救治工作,表明忏悔和配合处置的态度。

(3)由相关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人员会议,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曲阜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参考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处置意见,商讨形成学校的初步处置办法并向校长汇报。综合研判后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听取反馈意见。

(4)向涉事双方学生和家长通报学校处置意见,若没有疑义即形成学校处置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若有疑义,则由处置工作委员会听取申诉,在采纳合理申诉后修订处理决定并向涉事双方通报。

4.落实事件处置决定(事件发生一周内)

(1)实施欺凌的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进行检讨,通过家长陪同学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抄写学校有关规定等形式共同接受教育。

(2)由政教处、专业科科长、班主任等工作人员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训诫谈话。

(3)向全校通报处理决定并按照决定内容对实施欺凌学生落实停课、劳动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措施。

5.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主要由班主任、政教处、心理咨询教师等工作人员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工作,减小欺凌事件对相关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建立事件及相关学生台账,持续性关注涉事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保证学生关系的良性发展和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其他说明

1.被欺凌学生和家长已经报警的,学校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在事件的调查、复查及处理上,形成协调统一的意见和决定。欺凌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学校配合公安、检查机关做好依法处理的工作。

2.在事件调查、处置过程中,实施欺凌学生或监护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可以主动邀请公安、检查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的指导。

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校园欺凌涉事学生处理办法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一、学校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轻重情况在综合素质评价平台里有记录。对学生的评价不局限于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表现,把他们在校的行为也纳入考察范围,对别人进行欺凌行为的即使是学习成绩优秀,在综合评价方面也定位不合格,并且督促其改正。

二、针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和欺凌事件程度采取以下相应惩戒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实施欺凌学生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二)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根据教育部2021年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及校规校纪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诚。学校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留校察看、劝退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活合素质评价,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活动。

(三)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学生开除学籍或协助家长转送到未成年人专门(工读)学校或职业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关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学校或职业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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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三个必须”要求,以加强监管执法为抓手,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我校安全工作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学校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学校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根本好转。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

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

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三、防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及职责

1.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祥龙

副组长:杜吉元 田建垒 王永刚 高林 柴英建 王显忠

成  员:孔祥坡  刘培忠  张磊  杨毅   魏新建   

孔繁文  李德洲  孔涛  孔祥民  岳伟

职责: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计划内容;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措施。定期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孔祥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政教处成员任工作人员。

2.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组

组长:杜吉元

组员:孔祥坡   魏新建   孔繁文  李德洲  孔涛  孔祥民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以及紧急时的格斗、控制等。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的处理调查欺凌事件相关信息。

3.校园欺凌事件伤员救护组

组长:高林

组员:万建平 杨毅 孔毅 张彦 林丙顺 李琪 宋东媛 岳伟

职责: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在需要医院等专业机构帮助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联系120救护车以寻求帮助。

4.校园欺凌事件疏散引导组

组长:王永刚

组员:刘培忠 朱万来 孙青山 李勇 余向杰 张宝成 王树标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指挥、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的学生或围观学生,并机智的疏散到安全的地带,安抚相关学生情绪。

5.校园欺凌事件通讯联络组

组长:柴英建

组员:张磊 孔志刚 陈文建 各班班主任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向“110”、派出所、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同时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防校园欺凌工作措施

1.开展专题教育

(1)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由全体师生参与的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专题教育周(拟定每学期开学后第2周)。主题教育周期间要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坚持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市公检法有关部门领导、学校“三长一岗”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宣讲,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

(3)每学期开学前的教师集中培训中,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4)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橱窗、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

2.完善制度机制

(1)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通过学校开展的“全员育人导师制”教育模式,引导教育全体教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防校园欺凌跟着做之中,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教育机制。

(2)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等,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摸底排查

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4.搞好专项治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学校针对以下问题,定期进行专项整治: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5.加强校园防控

(1)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严格落实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全天候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2)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3)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制定应急机制

(1)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政教处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对值班老师进行培训,发现欺凌后第一时间通知保卫科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随后视情节处理违纪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学校实行由校级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

(3)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处理事件的同时及时与学校主要领导联系,汇报情况,商讨紧急处理意见。

(4)如发生人员伤害,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报110或通过学校“一键报警装置”及时寻求属地派出所的增援和帮助,然后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7.加强心理干预

(1)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2)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3)班主任、心理咨询老师及时沟通掌握的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8.建立家校联系

(1)时常提醒家长,多数孩子在欺凌和受到欺凌后不会主动告诉大人,但言语、行动上会露出一些不寻常的地方,家长要细致观察学生、善于交流谈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防止他们的行为走向极端。

(2)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要关注子女的成长,不能只顾工作,对子女的行为变化不闻不问,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要求家长每周都要与班主任联系一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情。

五、建立科学的惩戒机制

2021年3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以上指导性文件的实施,为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科学性惩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1.组织学生及时、常态化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文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和生活观念,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学生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法律意识。

2.科学制定学校校规校纪,在每学期伊始,带领学生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指导明确校规校纪的要求,特别是对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警示学生不触碰红线和底线。

3.指导各班级积极制定班级公约,特别引导班级建设中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的发扬和践行,通过正面的宣传引导和约定减少学生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防止出现欺凌等恶劣事件。

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校园欺凌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流程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孔祥龙

副组长:杜吉元 田建垒 王永刚 高林 柴英建 王显忠

成  员:孔祥坡  刘培忠  张磊  杨毅   魏新建   

孔繁文  李德洲  孔涛  孔祥民  岳伟

下设

(二)具体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职责:

1、马上带领距离自己最近组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2、及时向本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各小组长发布信息,传达事故情况。

3、立即了解情况,稳住情节,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若事件严重到不可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上级教育局报告。

4、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员职责:

1、组员发现第一现场的,担当第一领导人的职责进行秩序维护和信息传递。

2、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共同制止事件的继续发展,对受伤人员进行保护或救治。发现有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当事学生的班主任及时电话通知当事人家长,告知情况。

二、报告流程图

发现欺凌者(或受害者)→附近任意组长或老师→赶往现场、通知距离最近老师、电话告知各小组长→稳住现场情局、疏散局外人→收集资料→向上级汇报。

三、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 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1)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2)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职工,这位教职工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 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拨打“110”请求支援。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职工(最好是男教职工)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各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 各应急组现场工作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欺凌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阻止校园欺凌。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而与欺凌者周旋。但当欺凌者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以下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①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

②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③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欺凌现场应急处置流程图

早期

中期

后期

四、事故调查处理

(1)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理

学校对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名单附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书面上报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若不转送,学校参照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的处理办法处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将欺凌学生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2)对被欺凌学生的处理。学校对被欺凌学生及时进行事后干预,介入心理疏导。若有心理受伤害较为严重的被欺凌学生,必要时转介专业机构进行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