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424C/2023-068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 2035年)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济宁市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对其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计量是关于测量及其应用的科学,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2年9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实施意见》是如何起草的?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紧密衔接,顺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彰显时代特征,体现济宁特色。起草过程先后经历调查研究、确定框架、内容编写、吸收意见、专家论证5个阶段,调研120余家企业,组织召开10多次研讨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创新性举措。在广泛征集素材、充分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怎样?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局书面征求了24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6条,均采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市拟订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共七大部分,涉及19个方面:
一是总体要求,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加大计量执法力度、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全面提升我市计量工作发展水平。
二是发展目标,分别贯彻落实2025年、2035年阶段性发展目标,明确到2025年的量化指标。
三是开展技术研究,加强量值溯源技术方法、新型技术研究,提升计量技术资源服务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
四是强化计量应用支撑,助力仪器仪表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建设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深入服务乡村振兴。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快全市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基层法治计量监督和保障民生需要;推动企业计量能力提升、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六是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创新计量智慧监管模式,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及计量行政执法,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七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学科和文化建设、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是在经济社会领域: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全面提升,建立一批急需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建设一批符合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的计量实验室,构建产业计量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计量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是在科学技术领域: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测量理论、测量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托产业计量中心优势,加强医用照明计量装备及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研究一批应用型、实用型的关键测试技术,形成一批计量科研成果,推动先进计量器具的研制和应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用照明品牌。
三是在法制监管领域:计量监管更加科学有效,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民生计量等重点领域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情况,做好宣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