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3-046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3-12-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6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

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济农(诊疗)罚〔2023〕1号

济宁宠约动物诊疗中心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济宁宠约动物诊疗中心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五条

济宁宠约动物诊疗中心

91370800MA7MKW5C6B

张亚群

1.没收违法所得650元;2.处罚款5000元。

2023.11.20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

济农(动监)罚〔2023〕1号

济宁三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

济宁三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

济宁三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137082949374666X0

胡海坡

1.收缴销毁涉案的白条猪肉二分体(共计248片/2894.20公斤);2.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八十罚款,罚款41028.18元。

2023.10.18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收缴销毁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3

济农(兽药)罚〔2023〕2号

曲阜市圣宏饲料添加剂厂生产假兽药案

曲阜市圣宏饲料添加剂厂生产假兽药,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

曲阜市圣宏饲料添加剂厂

9137088174565747XF

洪桂秋

1.没收违法生产的水溶性维生素C粉80箱;2.没收水溶性维生素C粉规格100克包装袋2000个;3.处罚款9600元。   

2023.11.20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4

济农(兽药)罚〔2023〕3号

曲阜东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案

曲阜东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

曲阜东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70881MA3C7E9W94

毛海涛

1.没收违法所得950元;2.处罚款1900元。

2023.11.20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5

济农(农产品)罚〔2023〕1号

刘昭平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大葱案

刘昭平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大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七十一条第一项

刘昭平

370826196906285718


罚没款合计2850元。  

2023.11.17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6

济农(农药)罚〔2023〕2号

梁山华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梁山华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及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梁山华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70832MA3D18A64D

李若河

罚款12000元

2023.11.08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7

济农(渔业)罚〔2023〕1号

陈军喜使用禁用渔具捕鱼案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太白湖景区北侧河堤水域岸边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陈军喜的木质船,经检查船上放有禁用渔具(电鱼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陈军喜

37082619830410611X


没收非法制造的禁用渔具(电瓶2个、逆变器1个、电舀子1个)

2023.09.27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9

济农(种子)罚〔2023〕1号

济宁市圣地种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济宁市圣地种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济宁市圣地种业有限公司

91370829348889226E

孔庆华

罚款2000元

2023.02.17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0

济农(农产品)罚〔2023〕2号

张才友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萝卜案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张才友

370811195109042511


处罚款500元

2024.1.5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1

济农(农产品)罚20233号

张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萝卜案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张建

370811197810102534


处罚款500元

2024.1.5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2

济农(农产品)罚20234号

张勇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萝卜案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张勇

370811197601292511


处罚款500元

2024.1.5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3

济农(兽药)罚〔2023〕1号

山东天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案

2023年8月17日下午,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案件线索移交函》对山东天振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预混合饲料添加剂车间现场查获标称该公司生产的麻杏石甘颗粒30箱、板青颗粒91箱、黄芪多糖颗粒12箱,均标有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字样。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上述产品为假兽药。山东天振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禁止生产假、劣兽药”之规定

没收,罚款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山东天振药业有限公司

91370811734721392K

田文岩

1.没收违法生产的麻杏石甘颗粒30箱、两个批次板青颗粒91箱、黄芪多糖颗粒12箱(已销毁);
2.没收黄芪多糖颗粒包装袋1200个、麻杏石甘颗粒包装袋700个、板青颗粒包装袋580个、马齿苋粉包装袋168300个;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2023.12.13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4

济农(渔业)罚〔2023〕2号

姜传标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2023年11月14日20时10分,接群众举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任城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泗河孟子大道南谢家口村附近水域岸边查获一涉嫌非法捕捞人员。执法人员向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开展现场检查,查获渔获物15kg(已作无害化处理),丝网5挂。经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姜传标未能提供捕捞许可证,其捕捞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之规定

没收,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姜传标

370825196906045515


没收渔获物15kg(已无害化处理)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

2023.12.13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5

济农(兽药)罚〔2023〕4号

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案

2023年11月10日,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案件线索移送函》(榆区农案移(2023)2号)称在抽检中发现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双黄连口服液”为假兽药,附件1检验报告中榆林市榆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从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村兽医室(经营者:高建卫)抽检的标称生产单位为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20230701 的双黄连口服液中黄芩、金银花、连翘含量均为0。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之规定,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榆区农案移〔2023)2号中标称生产单位为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20230701的双黄连口服液为假兽药。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禁止生产假、劣兽药”之规定

没收,罚款

《兽药管理条例》第47条

山东圣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137080070620470X6

颜建军

1.没收违法所得928元;
2.没收违反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3瓶;
3. 没收双黄连口服液标签23张;
4. 处罚款1920元。
罚没款合计2848元。

2023.12.27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6

济农(屠宰)移字〔2023〕1号

庄庆猛等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3年7月底,根据群众举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进行暗访摸排,在曲阜、邹城接界地带有一处极隐蔽私屠滥宰窝点,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证,该窝点负责人为庄庆猛,系邹城市中心镇安上村人,在位于安上村北玉米地里一处废旧厂房内,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当事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和第二款“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之规定,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庄庆猛

370883198609244473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17

济农(兽药)罚〔2022〕1号

山东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质兽药案

2022年11月24日,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红头文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次假劣兽药查处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2)18号):附件1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中从磐石市河南街广兴兽药商店抽检的标称济宁市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环两沙星注射液(批号:20200717)和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科丰兽药店抽检的标称济宁市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批号20210109)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一)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四)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之规定,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鲁牧饲药发(2022)18号通报中的标称济宁市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批号:20200717)和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批号20210109)为劣质兽药。山东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禁止生产假、劣兽药”之规定。

没收,罚款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山东万生乐药业有限公司

913708117544626233

周永海

1.没收违法所得643.5元;
2. 没收违法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12盒;
3. 罚款1413元。

2023.12.26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没收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