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政策

发布日期:2023-12-07 15:53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任城区张女士咨询,三周下以下婴幼儿父母是否可享受育儿假

任城区回复:经区卫健局核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27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11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