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3-01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成文日期 2023-02-1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大风雨雪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2-11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气象台于 2 月 11 日 11 时发布内陆大风蓝色预警、海上大风警报和雨雪预报: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2-13日我省将出现大风天气。12 日上午开始,北风,内陆地区增强到 5~6 级阵风 7~8 级,偏北大风将持续到 13 日。另外,11 日夜间到 12 日夜间有一次雨雪天气过程,12 日下午开始自北向南逐渐转为降雪,济南南部、淄博南部、潍坊南部和临沂北部地区有小雨转小到中雪局部大雪(积雪深度 1-3 厘米),鲁南地区有小到中雨转雨夹雪,其他地区有小雨转雨夹雪或小雪。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全力做好灾害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考虑此次大风雨雪天气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各种影响,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范措施,科学指挥调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跟踪此次大风雨雪天气过程,全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公众等发布大风雨雪天气预警预报,提醒公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早做好灾害应对各项准备。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大风雨雪天气相关灾害应急预案规定,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积极落实大风雨雪天气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公安、交通、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电力、通信等部门协作,促请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预置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并做好调运准备。

四、突出重点防范应对。应急管理、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特别是对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有针对性加固,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科学疏导车辆,及时清除道路交通障碍;要加强水上安全防控,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过往船舶及时采取回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设施农业要提前检查维修加固棚室骨架、棚膜,防止棚体倒塌、棚膜损坏。通讯、供水、供电部门(企业)要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禁止各类火源进山入林,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五、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强化值班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要立足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