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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崇文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26 09:26 信息来源: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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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区域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严禁将尖锐器械带人宿舍。

2、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蚊香、蜡烛灯与火有关的物品,此类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

3、住宿生在宿舍内,禁止使用自带的各种电器,如:台灯、床头扇、充电器、变压器等,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当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住宿生不要慌乱,应听从老师的指挥。

5、住宿生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许将非住宿生带进宿舍,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随便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方可出入。

6、住宿生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宿舍,需进入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

7、住宿生不许把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内,包括手机、CD机等,不服从擅自带入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8、住宿生在宿舍如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报告老师,不要擅自出面制止处理,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2023年2月